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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我結婚時,嫁妝是我和母親一起准備的。母親嚴格按著傳統風俗幫我把關,只有家用電器是我和我的准老公一起挑選的,母親沒有參與任何意見。其他的嫁妝如我的衣服,母親一再跟我強調不在於多少,但春夏秋冬四季的衣服必須備齊,而且不要心疼錢,一定要買自己喜歡的精品,千萬別讓婆家的姐妹和嫂子們笑話。
母親在那段時間總嘮叨:『想當年,我和你爸爸結婚的時候(我父母是1968年結的婚,那時物資比較匱乏),我娘家陪送的樟木箱子、毛料衣褲、綢緞被褥那是轟動一時,給咱們村的娘兒幾個都震了。』
為了展示我的『品位』,我一咬牙花2萬多元買了一件皮草,又花400多美金買了一雙意大利皮鞋。准備嫁妝的日子,感覺花錢就像流水一樣,母親每每看著我的嫁妝也不無羡慕地說:『你是趕上好時候了!』
除了生活必需品外,母親還為我准備了嫁妝中的保留『曲目』——一對紅色暖瓶、一對印著紅喜字的搪瓷臉盆、一對粉紅色的臺燈。應該說這些東西在婚後的生活中都會用到,雖然樣子、花色過於傳統,但也無所謂,我表示能夠忍受。但是還有一些嫁妝雖很有由頭和寓意,可實際生活中根本就用不著它們,比如:紅門簾子、梳頭油、高腰痰桶、小圓鏡。面對這些,我是多次進諫,希望母親新事新辦免除部分『陳規陋習』,可母親根本不接受。
試想一下,在我們裝修好的黑胡桃門框上釘上兩顆鐵釘子,再掛上紅門簾,那真是『美極了,妙極了,簡直OK頂呱呱』,想到這些我頭都大了。
還有那瓶可惡的梳頭油,據母親講現在根本就沒有賣的了,是她托了好幾個鄉下的親戚幫忙淘換來的。為了防止梳頭油揮發,母親先用一層塑料袋將油瓶包起來,又找了一個差不多大的紙盒套在上面,放在她睡覺的床底下,生怕有什麼閃失。見她小心翼翼的樣子,我是哭笑不得。
我對她說:『結婚那天,我就在頭上抹好多桂花梳頭油,到時候招來蜜蜂可別怪我!』
『你想得美,這瓶梳頭油不是給你抹的,是過嫁妝的時候送到你婆家的,祝福你們今後的日子天天油(有);還有那個高腰痰桶是結婚的當天晚上,我們派人給你裝上煮雞蛋、苹果送到你婆家,表示娘家人對你的關心;小圓鏡要在結婚的當天給你帶在身上闢邪用的。這些東西雖然不實用,可都是輩輩兒傳下來的,是我這當媽的美好祝願啊……』
現在我已經結婚10年了,婚姻生活幸福美滿。當年的嫁妝有些還在服役,有些早就不見蹤影了。可有時候看見那些舊物,還是不免會想起備嫁妝時的一些往事,心頭便會泛起幸福和感動。
文/紀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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