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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今年本市建立工會企業的集體合同覆蓋面將達到80%以上,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要達到65%以上。市人社局表示,這將有利於妥善處理企業工資分配存在的諸多矛盾,維護職工權益。
昨天,市人社局公布通知要求,本市將實施彩虹計劃,積極推動企業依法建立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2010年建會企業集體合同覆蓋面達到80%以上,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達到65%以上;2011年建會企業集體合同覆蓋面達到90%以上,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達到70%以上;2012年建會企業集體合同覆蓋面達到95%以上,開展工資集體協商達到75%以上。
本市推動實施彩虹計劃的重點對象是非公有制企業,具備條件的企業應以企業為單位,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小型企業可以通過簽訂區域、行業集體合同化解勞動關系矛盾。
具體來說,今後職工一方代表要求集體協商,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或拖延;職工一方如果就勞動報酬、勞動條件、裁減人員等事項提出集體協商,企業不得拒絕或拖延,並為企業開展集體協商提供必要的條件;企業也可以就調整勞動關系難點問題,主動提出協商要約,職工一方也應響應。(記者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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