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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心醫院藥劑科主任接受采訪。
藥品采購單上存在兩種價格,實際采購價明顯低於中標價。
擔心財務檢查,藥品采購發票上的金額仍舊按中標價開具。
過去,一些醫藥代表在醫院裡不擇手段推銷藥品,助長了不正之風,攪亂了市場,抬高了藥價。為遏制這種現象,近年來各地逐步推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讓藥品采購和定價在陽光下運行。今年江蘇省又進一步規定,全省醫療機構從5月1日開始嚴格執行藥品中標零售價格。然而,在徐州市一些醫院,這項新規定在實施過程中卻變了味。
多家醫院
存在二次議價
徐州市中心醫院工作人員說,這家醫院所有藥品都不用中標價購買。一般是按照中標價的7.5折和8折買進。徐州市腫瘤醫院工作人員表示,抗生素藥品進價是中標價6.5折以下。除此以外,徐州醫學院附屬醫院、徐州第一人民醫院都存在類似情況。記者暗訪的這幾家醫院,無一例外都存在藥品二次議價現象。
次日記者亮明身份,對暗訪過的幾家醫院進行采訪。這一次得到的回答卻與一天前截然不同。這幾家醫院都表示自己是按照中標價格來進藥,不會再談別的價格。
徐州中心醫院藥劑科,記者看到近期的藥品采購記錄。發現在這個表格上很多藥品都有進貨價和批發價兩種價格。一名工作人員無意中透露,所謂批發價就是中標價,而進貨價就是醫院實際采購價格。據此記者發現,一些藥品進價,明顯低於中標價。比如說注射用A群鏈球菌進貨價是168元,而中標價是187元。
違規議價
導致多重惡果
既然這些藥是低價買進,那麼患者是不是因此享受到比規定價更便宜價格呢?事實並非如此。記者發現,無論藥品進價打多少折扣,零售價都是不變。也就是說,藥品折扣好處屬於醫院。
記者在徐州中心醫院查閱8月1號到10號購進的145種藥品,違規低價買進達42種。而在徐州第一人民醫院,記者查閱49種藥品,有同樣問題的佔16種。表面上看,二次議價讓醫院得到好處,患者在藥價上似乎也沒有增加什麼額外負擔。實際上它會引發很多問題。
知情人介紹,如此暗箱操作惡性競爭,不僅助長賄賂、腐敗之風,影響藥價長期穩定,也使一些藥品質量難以保障。一些價廉質優的傳統藥品因為利潤低,難以承受回扣帶來的高成本,只好減產和停產。比如六神丸、雲南白藥等傳統老藥就經常斷貨,不容易買到。
醫藥公司
議價中起中介作用
記者發現,一些醫院與藥品企業進行私下議價過程中,有一個環節十分重要,那就是兩者之間起到中介作用的醫藥公司。按有關規定,醫院進藥絕大部分要由政府指定的醫藥公司統一負責。醫藥公司必須嚴格按照藥品中標價進行采購、配送並開具發票。而醫院和企業之間的違規交易,沒有醫藥公司配合是無法完成的。記者以藥廠人員名義,在徐州最大醫藥公司——徐州醫藥股份公司進行暗訪。營業部負責人給記者提供了一張補差協議書。
按照這份協議書內容,醫藥公司先按中標價從藥廠購進藥品,然後按照藥廠與醫院談好的折扣價賣給醫院。這樣高進低出造成的差價,最後由廠家補償給醫藥公司。
逾3月不執行新規
看起來醫藥公司在藥價上沒有好處可得,程序上還要白白增添不少麻煩。那他們為什麼要冒著違規風險不辭辛苦為買賣雙方幫忙呢?背後的動機還是利益。因為藥品交易多了,藥品配售量也就多了,醫藥公司收取藥品配送費也大大增加。
記者隨後拿著這份協議書公開采訪醫藥公司負責人。該負責人辯稱這個協議書是他們以前使用,省裡實行統一招標采購後已經取消。
事實上,江蘇省要求嚴格執行藥品統一招標價時間是今年的5月1日。記者在采訪前剛拿到協議書,距離新制度實施,已經過去3個多月。顯然,這家醫藥公司直到記者采訪時仍在使用『補差協議書』。
今年7月,衛生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明確規定醫療機構按照合同購銷藥品,不得進行『二次議價』。國家大力推行藥品公開招標采購制度,就是要用公開透明代替暗箱操作,既保證患者利益,又使藥廠和醫院得到合理的利潤,實現醫藥市場良性循環和正常發展。但徐州一些醫院和醫藥公司貪圖眼前利益,違反國家政策,這種做法給市場秩序和社會風氣帶來不容忽視的危害,最終受到損害的還是廣大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