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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與俞小姐,等到花兒都謝了,卻拿不到車;葉小姐發現被4S店忽悠,卻拿不回訂金。三位『准車主』新車尚未到手,心卻被傷透。他們的教訓究竟在哪?
在訂車時,4S店通常會提供一份協議。別小看這張紙,它可大有講究。它既可能成為買車者的保護傘,也可能成為布滿荊棘的陷阱——首先,它常常會以『訂車』字樣出現,而非『定車』。盡管一字之差,卻能把消費者逼向不利的境地;其次,4S店常常『忘了』寫上所訂的車型、顏色、配置等信息,以便交車時有更大的回旋空間;再者,這份協議有時對消費者提出苛刻的要求,卻對4S店卻沒有絲毫約束;最後,協議常常附帶一些補充條款。別可它字數不多,卻有可能被一些無良4S店利用。
三位『准車主』在拿到協議時,幾乎都未加思索地,在上面簽上了自己的大名。很快,他們就為當初的瀟灑一簽而後悔。這幾乎成了目前買車人習慣性錯誤。記者甚至碰到過,幾位車主4S店簽定的協議上,4S店甚至連公章都沒有蓋!
現在買輛車,確實不容易;挑了半天,還不一定選到自己滿意的。如果簽協議時被擺一道,那就更劃不來了。在訂車與4S店簽協議時,普通消費者更應看清其中的條款。碰到其中的陷阱,應及時提出修改,甚至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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