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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賣虧了,想反悔,於是找律師朋友幫忙——
大牌律師幕後出餿主意導演假官司
杭城兩名律師因涉嫌偽造證據被提起公訴,如罪名成立可能面臨終生禁業
在杭從業已滿10年的一知名律師,可能會因一個『餿點子』丟掉飯碗,甚至面臨牢獄之災。
西湖區檢察院昨日以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對許捷(化名)和他的同事何律師提起公訴,一旦這個罪名最終被法院采納,許捷和何律師將被終生禁業。
昨日一同被提起公訴的還有許捷的朋友仲某以及仲某的親戚鄧某。檢察機關查明,仲某因賣房後反悔,與鄧某打了一場假官司,而這場官司的策劃人正是許捷,作為律師事務所主任的他,居然還讓屬下律師代理了這起假官司。
裝修入住的房子竟另有買主王先生是這起案件的當事人之一。2007年4月19日,杭州房市還處於低潮期,王先生相中了文二西路綠城桂花城一套二手房。
通過中介牽線,房東仲某將此房產連同車庫和儲藏間以202萬元的價格賣給王先生,雙方約定,2007年12月20日前辦完過戶手續。
合同簽訂後,王先生先支付了59萬元,按合同約定,2007年10月,王先生將房子裝修後住了進去。
但事情的發展讓王先生感到奇怪,他多次聯系房東仲某要求支付剩餘款項,但對方借口說收款的信用卡已壞,不能使用,又拒絕提供其他收款賬號。由於仲某不配合,王先生無法辦理房屋三證和銀行的按揭手續。
直到去年6月,王先生突然被告知,這套房產竟早已有買主了。王先生輾轉看到一份法院民事判決書,內容顯示,他所購買的房產,早在2007年2月17日就有了買主,仲某以18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鄧某。
鄧某於2008年6月向法院起訴仲某,理由是雙方約定於2007年12月10日前辦理過戶手續期已過,仲某並沒有將房產過戶到鄧某名下,請求法院確認兩者簽訂的合同有效並判令仲某繼續履行合同,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法院根據現有的證據,於2008年12月作出了民事判決,仲某在判決生效的30天內將房產過戶至鄧某名下。
王先生傻了,搞不明白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而在後來的日子裡,鄧某以及鄧某的親友多次上門,要求王先生和家人搬出房子,王先生不願意。
檢察官接到舉報查出幕後真相去年11月26日,西湖區檢察院舉報中心收到了王先生寄來的抗訴申請書,王先生申請撤銷法院對仲某與鄧某之間的官司判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材料由舉報中心轉到了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簡稱『民行科』),民行科檢察官拿到材料後,約見了王先生,了解整個事件詳情後,隱約覺得背後有貓膩。
其中最不符合常理的是,先於王先生買房的鄧某來自臨安,在杭州幫人開車謀生,月收入1500元左右,而鄧某購房款竟是一次性付清。檢察官覺得,以鄧某家庭的經濟收入和條件,要買180萬元的高檔公寓並一次性將房款付清,不符合常理。
檢察官通過外圍調查後發現,仲某與鄧某有虛假訴訟的可能,建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去年12月4日,公安機關傳喚鄧某,鄧某交代,他受仲某唆使,與仲某簽訂合同進行虛假訴訟的事實。3天後,仲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交待了作案的經過。
大牌律師幕後導演假官司仲某承認,2007年4月19日,他與王先生通過中介,簽訂了二手房轉讓合同。只是到了當年10月以後,杭州房價一路上漲,他賣掉的房子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漲了80多萬元,仲某覺得自己虧大了。
『我多次打電話給中介公司,希望把房產三證拿回來,都被拒絕了。』仲某說,為了能挽回損失,在2008年春節前,他找到了在某律師事務所擔任主任的朋友——許捷,讓他想想辦法,把房子拿回來。
許捷於是給仲某出了個主意,找人簽訂假合同,打虛假官司。之後,仲某找到自己公司的員工鄧某,也是他的親戚,簽訂了虛假購房合同,落款時間是2007年2月17日,房價180萬元。比與王先生4月19日簽訂的合同日期要早。
在許捷的建議下,鄧某起訴仲某,許捷還指定律師所的何律師為鄧某擔任代理人。法院經兩次審理後,將房屋判給了鄧某。
案件最終查清,西湖區檢察院提請杭州市檢察院抗訴,今年5月12日法院作出裁定,撤銷了先前的判決。房子最終屬於王先生夫婦。
西湖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仲某指使他人作偽證,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出謀劃策的律師許捷、簽訂虛假合同進行虛假訴訟的鄧某、還有明知是虛假訴訟還為鄧某代理的律師何某因幫助當事人偽造證據,情節嚴重,應當以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律師行業毀譽參半警醒後來者想法多、膽子大,意識超前而且很講義氣,是很多人對許捷律師的評價。上世紀70年代初出生的許捷律師,是名牌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1999年開始從事律師行業,擅長為企事業單位提供獨特、專業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
『太講義氣害了他。』在許捷出事後,一位朋友這樣分析道,其實許捷並沒有從中得到什麼好處,他完全是想幫朋友一把。
事實上,在『許捷案』之前,省內已有多名律師因犯罪或涉嫌觸犯法律身限圄圇,這些律師大多是有豐富執業經驗和影響力,這不得不讓人深思。
今年6月前後,在全國律師界進行警示教育期間,省律師協會章靖忠會長發表的一篇《珍惜律師榮譽》的文章被同行廣泛轉載。
章靖忠會長在文章裡說,律師是個毀譽參半的行業,令人羡慕,卻不一定受人尊敬。
章靖忠表示,一個職業的社會地位的高低,發展前景的好壞,是否擁有、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擁有社會公信和社會尊重,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對它的道德評價。而這一道德評價,通常又取決於這一職業的從業者所表現出來的職業道德、職業紀律和職業榮譽。
本周六就是一年一度的國家司法考試,千萬考生為獲職業敲門磚將參加這場有『天下第一考』的法律資格考試。許捷的案發,也許對他們,將會是一個深刻的警醒。(通訊員西檢記者陳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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