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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金秋九月,商場讓利促銷又鋪天蓋地。商家聲稱積分兌換的禮金可以視同現金,對消費者誘惑極大。但當消費者付款時,卻發現兩者並不相同,甚至在使用禮金券時部分商品價格還變相上漲。
早在幾天前,王小姐就看到了東城某大型商場『積分換禮金』的讓利活動,昨天(7日)上午,她就在商場兌換出了三張100元的禮金券。分別在兩家櫃臺挑選了一件158元的上衣和一條169元的褲子。然而,當王小姐拿著兩張購物小票和三張禮金券去收銀臺結賬時,卻被告知要加58元現金,而非王小姐所計算的27元,收銀員的解釋是:一張禮金券不能用於兩個櫃臺的商品,結賬時不能把兩張小票累加使用禮金券,169元的褲子可以用兩張100元的禮金券,但不設找零,也即餘額不退,而剩下的一張禮金券可用於158元的上衣,但需加付58元現金。
與此同時,在一家鞋櫃買鞋的張女士發現,使用禮金券時鞋價莫名其妙地上漲了。原本,張女士挑選好了一雙皮鞋,售貨員告訴她這雙鞋199元,但要是用禮金券,這鞋就得249元。在多個專櫃,張女士都發現了這種禮金券使用的『不方便』:新品不參與、5折區不參與、特價區不參與……
還有一些消費者發現,使用禮金券購買商品後如需退貨,只能退還現金支付部分,而如果商品均是用禮金券購買,則退貨時無法獲取任何現金,消費者就只能選擇換貨。
對此,北京工商大學教授洪濤認為,讓利促銷的解釋權雖然歸商家所有,但是,商家既已明確表示『禮金視同現金』卻又在實施中大打折扣,容易誤導消費者,引起消費者的不滿,反過來對商家的聲譽也是一種損害。(記者舒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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