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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武清、津南、北辰等公安分局的經偵支隊獲悉,本市的汽車租賃行多數都有拖欠租車費用,車輛被騙租後低價變賣、抵押,利用租來的轎車實施碰瓷詐騙等情況發生。汽車租賃公司的負責人顧先生表示,目前汽車租賃行業門檻低,有關部門對汽車租賃行業進行整頓、管理刻不容緩。
騙租轉賣非法獲利
違法人員慣用伎倆
去年,5名男青年來到武清區一家汽車租賃公司,在留下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和10000元押金後,租走了一輛價值20多萬元的凱美瑞轎車。拿到車後,幾人找人辦了一張假車主身份證和汽車登記證,並以6萬元低價抵押給別人。
此後,他們輾轉多家汽車租賃公司,先後租賃廣本、寶馬、凱美瑞等共計14輛中高檔轎車。他們在租車初期還通過質押來的錢按時交納租金,資金不夠時,他們再用一張身份證向新的租賃公司伸出黑手,以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延續騙局。
租金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平均每天每部車要交200-500元不等的租金,14輛轎車光租車費每月就高達幾萬元。『資不抵債』的幾人開始『人間蒸發』。損失慘重的債主和租賃公司只能四處追尋。經過警方幾個月的努力,將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但是詐騙所得幾十萬現金揮霍得所剩無幾。目前,5名男青年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租賃行業無序競爭
騙子得以頻頻得手
隨著『有證無車』的『租車族』增多,汽車租賃市場越來越大。從本市交管局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份,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160萬輛,而機動車駕駛員近230萬人,有證無車者達70餘萬,這一缺口造就了租車行業巨大的市場。
正是在這塊『大蛋糕』的誘惑下,本市汽車租賃企業在近兩年內迅猛增加。與之同步的還有日趨白熱化的行業競爭。為了爭奪客戶資源,租賃公司往往成交心切,有意無意地放松了對客戶資質的審核把關。『租車人只憑身份證、駕駛證與租賃公司簽訂好租車合同,交上幾千元押金,就能把價值幾萬元甚至幾十萬元的轎車開走。而汽車租賃公司的員工往往對假證件缺乏分辨能力。』本市汽車行業協會秘書長安魯生告訴記者。
經偵支隊辦案人王民警表示:『另外,由於合同糾紛與合同詐騙很難區分,在汽車租賃合同詐騙犯罪過程中,租車合同到了期限,租車人沒有按時還車或交納租金,並不能確定其是存在非法佔有的目的,只有查明汽車的去向(至少是抵押變現),纔能依法立案啟動偵查手段,但往往這時候租車人已經攜款潛逃至外地,很難抓捕。』
立法缺陷有礙發展
亟待完善相關規定
顧老板透露,初次租車,只需帶本人身份證、駕照就行,復印留底後交5000元押金,就可開走轎車。再次租車時,如果客戶信譽良好,就不需上述材料,交足押金即可。這樣,缺乏基本的身份驗證和安全措施,令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此外,在租車過程中,超時還車等現象相當普遍。但通常情況下,汽車租賃行出於為公司以後利益以及不得罪客戶的考慮,一般不會報警,也不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而是讓自己公司的員工四處尋車。
據了解,199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明確了交通主管部門是汽車租賃的管理部門,各地交通主管部門對汽車租賃實施了行業管理。2004年《行政許可法》開始實施後,一切開始改變。因沒有行政規章以上的法律、法規作為依據,對汽車租賃不可以實施行政許可。原交通部因此在2007年廢除了《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查詢得知,至今大多數城市尚無針對這一行業的地方立法。
顧先生說,由於市場混亂,汽車租賃聯網運營等模式難以實際操作,因交通、車輛報損或承租人肇事逃逸造成的損失補償處理等問題無法明確,這些都使汽車租賃企業即使在市場需求看好的條件下,也無法真正實現規模化經營的目標。
經偵民警接受采訪時也表示,立法部門應盡快制定符合汽車租賃業特點的行業管理規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汽車租賃單位的准入門檻,對租賃汽車的管理、交費、保險、抵押、轉讓等進行規定,使職能部門對汽車租賃行業的管理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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