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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區創新工作方法做好信訪調解工作
北辰區在社會管理創新中,完善穩定風險和信訪評估制度,推進全區綜治信訪服務中心(站)規范化建設,深化『四位一體、三調聯動』工作機制,認真抓好信訪和調解工作,悉心化解各類矛盾糾紛,開創了『平安北辰』創建活動的新局面。
按照中央和全市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部署,北辰區創新工作方法,突破制約調解工作的瓶頸,建立並推行由法院、公安、司法、信訪四部門綜合運用人民調解、治安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手段共同化解矛盾糾紛的『四位一體、三調聯動』工作機制。結合當前工作形勢,該區各鎮街充分發揮綜治信訪服務中心(站)新型工作平臺作用,進一步整合各部門資源,深化『四位一體、三調聯動』工作機制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完善人民調解與治安行政調解聯動機制。公安機關接報警後,對不屬於公安管轄的一般民間糾紛,告知當事人向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並開具《糾紛調解告知書》。經人民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人民調解協議書;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公安機關對所管轄的案件,認為由人民調解更利於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委托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人民調解達成協議的作為公安機關治安案件結案依據。二是建立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的聯動機制。經人民調解達成協議,一方當事人反悔或不履行,另一方當事人起訴,人民法院審查調解協議合法的,應當確認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直接起訴的,人民法院認為由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更有利於和解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委托人民調解組織在15日內進行調解。三是建立信訪與人民調解、治安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機制。信訪部門在受理信訪案件後,認為屬於人民調解、治安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解決的問題,告知信訪人按問題的性質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並做好當事人的工作。
據悉,該機制運行以來,全區共調解民間糾紛14000餘起,治安案件4000件,調解成功率達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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