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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日前從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獲悉,《食用香精標簽通用要求》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標准明確了食用香精標簽上標注的八項內容,包括配料清單、產品標准號、許可證號等。
本報8月30日22版曾刊發《神奇一滴香,清水變高湯》的報道,反映本市調味品市場上銷售廉價的超強合成食品香精,稀釋比例高達千分之一。這類食用香精主要用於火鍋店、米線店及燒烤店等,商家在使用時沒有向消費者說明,不少消費者都誤以為其是純正高湯,知情權受到侵害。
記者查閱《食用香精標簽通用要求》發現,第三條明確指出:『食用香精是由食品用香料和食用香精輔料組成的用來起香味作用的濃縮調配混合物』。第五條明確規定,食用香精的標簽應當標注配料清單,配料清單應以『配料』或『配料表』作標題;標簽上還應標注淨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制造者名稱和地址、產品標准號、許可證號以及『食品添加劑』、『不可直接食用』等八項內容。
業內人士表示,這是第一項專門針對食用香精類產品標簽的標准,市場上新興的『一滴香』的功能正是起香味作用,此類產品主要用於烹飪,消費者不能直接食用,按照《食用香精標簽通用要求》的定義,其屬於該標准約束的范圍。
天津市食品加工協會相關專家表示,今年食品方面的標准密集出臺並實施,這些標准已形成一個食品安全體系,無論食品還是食品添加劑,均要求標簽上標注詳細的配料清單,這有利於從根本上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記者李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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