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之爭落幕,或有人認為是陳曉竊取控制權成功。投票結果顯示,國美大股東黃光裕提出的動議,除了取消董事會增發授權得以通過外,關於撤換董事等議案支持率均低於反對率3個百分點。董事局主席陳曉、董事及副總裁孫一丁均得以留任。(9月28日新浪財經)
不少人已經向陳曉揮舞起道德大棒,有教授稱,從倫理、道德上說,陳曉的做法是不對的。湖南一些企業家也表示同情創業者,『對創業者的勞動成果予以尊重』支持黃光裕,甚至有網友給陳扣的高帽直指『民族罪人』。
『叛徒』、『民族罪人』這些標簽具有無限大的威力,往往容易掩蓋住事實本身,歷史上的例子比比皆是。而陳黃之爭一開始,我們就給兩者定了道德基調,顯然是操之過急。當然,陳曉目前並沒有出局,仍然擁有證明自己清白與否的機會。
企業從傳統的家族經營走向公眾公司,一直與我們的情感邏輯有所出入。在融資過程中,創始股東的股權逐漸被攤薄,有的失去了控股權,有的甚至在角逐中出局,這與『打天下,坐江山』的傳統文化顯然有所出入。
馬克思·韋伯認為,權力的來源並沒有先驗的合法性,也不能決定權力的行使效果。黃光裕作為大股東,在獲得多數股東支持的情況下,有替換掉職業管理人的權力,這是規則,不過顯然,這與其創始股東的身份並無關系。而唯一具有決定權的是28日的國美電器全體股東大會。
無論在現在的企業管理,或者政策出臺、執法權行使上,規則理應是最重要的合法性依據,而非事件本身傳遞過程中摻雜的情緒。既然董事局權力、股東大會權力並沒有因此被剝奪,一切經營理念甚至個人利益的衝突,最終進入民意決策階段,整個過程只是一場博弈罷了。至於道德帽子,有時也只能無可奈何。 李新江(財經媒體人)
管家絆倒東家 權力之爭?道德之爭?
持續了近兩個月的國美大戰終於謝幕,有人說,這給民營企業家們上了一課,告訴他們職業經理人猛於虎也;也有人說,這給職業經理人上了一課,為公司著想還是為老板著想需要謹慎選擇。更有人說,這給中國目前的公司治理制度上了一課,沒有從公司的規章制度上保證公司的各方利益,想建成像外企那樣百年基業的商業帝國終不過是紙上談兵。
很明顯這場爭奪戰已遠遠超越了國美本身,已經成為中國企業公司治理的經典案例,在中國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從家族企業向公眾企業轉型的特殊歷史時期,其折射出來的種種問題都值得商業界反思。國美不是第一戰,當然更不是最後一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