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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我對不起家人,媽媽收養了我,我卻不能盡孝,我收養了女兒也不能把她養大。求媽媽幫我把女兒帶大或者送給好人家……』站在豐臺法院法庭上,胡某哭著說,一同受審的男友則低下了頭。兩人被控出售假幣罪。
檢察機關指控,2010年4月12日15時許,李、胡二人在豐臺區新宮村委會附近出售假幣被抓,當場起獲假幣共計15萬元。民警在胡某的暫住地豐臺區南苑新宮村一出租房內起獲1.6萬元人民幣。經鑒定,上述貨幣均系機制假人民幣。
據悉,胡某2002年曾因販賣假幣被勞教一年。2010年2月,胡某在北京結識了老鄉李某,兩人成為男女朋友。後李某從一黃姓男子手中購買了約17萬假幣,存放在胡某的住處,並聯系買家進行交易。
『我有罪,但是在公安機關我說全都是我乾的不屬實,男友騙我說讓我將罪頂下來,他幫我養孩子。今天是最後一次機會,我要說實話。』胡某說。『我認罪,不都是她的錯。』吭哧了半天,胡某的男友說了實話。
『我現在只想見見我的家人,希望他們能來看看我。』胡某哭著說。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記者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