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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10月11日電黑導游逼客購物事件接連發生,港府隨即責成旅游業議會成立專責小組嚴查,事隔3個月報告正式『出爐』,提出10大建議,包括導游、旅行社記分制及『一團一導游』,以及要求香港地接社及內地組團社簽訂列明團費的合約,規定港旅社與導游簽約,確保導游每天收取每名團員最少25元的接待費,以減低導游對傭金收入的依賴等。有關建議已交由相關部門考慮,冀3個月內陸續實施,料旅議會首筆投資達200萬元。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旅議會主席胡兆英昨強調,少數不良分子足以打擊旅游業整體形象,故要從嚴規管。對於導游及旅行社記分制,議會日後會詳細訂定各項違規行為涉及的分數,記滿30分旅行社會被暫停會籍,導游則被停證,如嚴重損害港旅業聲譽更可一次過記滿30分。胡兆英透露首次記滿30分,會籍或導游證會被暫停3個月,第二次記滿30分罰停期延至1年,之後再犯將永久撤銷會籍或導游證。
為免導游收入不穩逼客購物,報告建議旅行社需與僱用的導游簽訂合約,訂明薪酬細節及雙方責任,旅社需承諾不會要求導游墊支,導游則要承諾不能將團隊外判他人代帶團,最重要的是雙方合約訂明旅行社需向導游發放小費,建議導游每天向每名旅客收取最少25元接待費,確保導游有一定收入。
不少『出事』內地團因判上判而無法追究,小組在報告中建議日後規定港旅社需與內地組團社簽訂合約,雙方要承諾不能以低於成本的價格作招徠,確保符合內地法規,如出現問題將更容易追究責任,旅行代理商注冊處亦能根據有關資料調查旅行社帳目。由於尚有細節需要研究,胡兆英期望各項建議可在3個月內陸續落實。
為免旅行社股東被『釘牌』後即開設新旅行社『借屍還魂』,胡兆英表示議會已與旅行代理商注冊處取得共識,必要時可按議會指引,不批准有問題人士再擔任旅行社股東。為落實各項建議,議會首筆投資達200萬元,現階段議會會從儲備內調配資源,長遠會研究如何開源,例如考慮向議會登記的內地入境旅行團團隊增收確認書收費,現時有關收費為每團20元。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歡迎旅游業議會提交的報告,認為報告提出的建議相當全面和務實,能針對內地團的市場特性及衍生問題。她指出,港府原則上支持專責小組的建議,並希望小組與業界討論後盡快敲定落實的具體細則和時間表,當局會積極配合議會推行措施,包括聯系內地有關旅游部門和單位、加強執法行動,以進一步打擊非法導游及無牌旅行社。
旅發局主席田北俊歡迎報告,認為當中關於導游扣分制和導游小費下限的建議經過長時間討論,相信建議有效。香港注冊導游協會主席王維永回應時指出,接連有導游違反專業操守,設立規管機制將有阻嚇性,而以合約清楚列明導游收取接待費則保障導游的基本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