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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0月14日,(安徽)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輛警用麪包車,竟然出現在利辛縣一處殯葬場所內,而且車頭懸掛了一條白布。昨日,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主要負責人表示,將嚴肅處理這起公車私用行爲,堅決不護短。
記者向知情人士瞭解得知,這輛車牌號碼爲“皖CA002警”的麪包車,是10月14日出現在利辛縣潘樓火葬場內的,車頭懸掛了一條醒目的白布。警車也能“披麻戴孝”?!目擊者議論紛紛。大家都認爲,紀檢政法部門明令禁止公車私用,爲什麼還會出現這樣的事,這樣的做法有損政法部門的形象。
根據羣衆的反映,10月15日,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立即就此事展開了調查。
昨日中午,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處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皖CA002警麪包車確是該院的公務車輛。14日上午,按照工作安排,經過車管負責人批准,該車由一名王姓駕駛員駕駛前往懷遠縣執行公務。中午時分,駕駛員王某在懷遠縣接到家人的電話,稱利辛老家有事,必須趕回。在法院分管負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王某私自將車開往利辛,參加了一次殯儀活動。
對於這起典型的公車私用行爲,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主要負責人表示震驚,立即安排工作人員責令駕駛員返回蚌埠接受調查,說明情況,等候處理。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該院對公車管理一直很嚴格,今年國慶期間,全院除保留部分公務車輛外,其餘車輛一律封存。(中安在線/新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