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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空軍裝備的國產殲11B戰斗機
據俄羅斯軍事工業綜合體網站10月20日報道,俄聯邦政府已向國家杜馬遞交了一份針對軍事技術合作法的修正草案,其主要目的是加強對俄出口武器和軍事技術裝備的知識產權保護。該項修正案由俄司法部主持制定,俄國防產品出口公司和聯邦軍事技術合作局也參與了相關工作。據悉,今後俄與國外客戶簽署的所有軍售合同中均將包含有關保護俄方知識產權的條款。
俄國防產品出口公司發言人維阿切斯拉夫·達維登科指出,俄此前對知識產權保護給以的關注嚴重不足,導致俄先進軍事技術遭到國外客戶的大肆仿制,新出臺的修正案將會促使各方尊重俄開發的知識產權。
俄國防部消息人士透露,在2000年中期,俄國防產品出口公司曾試圖阻止保加利亞和其他東歐企業非法生產卡拉什尼科夫突擊步槍及其他蘇制武器系統的行為,但由於這些企業在數十年前便從前蘇聯那裡獲得了相關的生產文件,導致俄方無法從法律層面阻止他們的仿制行為。然而,更為嚴重的問題當屬中國對蘇-27多用途戰斗機及其艦載版本蘇-33的非法仿制。此外,中國目前還在仿制其他一系列的俄制武器系統。
需要提醒的是,蘇-27及其衍生機型是俄羅斯目前最主要的出口軍事裝備之一。
不過,俄政府此次提交國家杜馬的修正案草案幾乎不可能阻止中國人的仿制行為——中國事實上已能夠獨立生產蘇-27的所有組件,盡管其國產的發動機還並不可靠。當然,如果中國今後想從俄羅斯購買更為先進的蘇-35,那麼該修正案將有可能發揮積極的作用。(來源: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