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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有數名讀者向本報反映,一些繁華地區的佔路停車場,私自漲價現象嚴重。
前幾天,李先生帶著家人開車到水上公園游玩。到了水上公園大門口,看見靠近公園一側的非機動車道上停著不少汽車,李先生也找了個位置停下來。剛出車門,就有一個頭戴遮陽帽的中年婦女騎著自行車過來,說停車要收存車費。『開始告訴我要票6元,不要票5元,當我給了她10元要求給票的時候,她卻稱只要交了5元錢,沒票也沒有什麼關系,不會有人二次收費的。我堅持要票,她又說手頭沒票,也沒有4元零錢,只有5元的,到休息室找零錢拿票太麻煩。我說一定要票,這個女的纔找了我7元錢和一張票。這麼算只收了3元?我仔細看了看票,上面有「限時停車場9:00-16:00」 、「?元」等字樣,也就是說停車一次只要3元。我質問那個女的怎麼回事,並要求看工號。中年婦女說自己是聯華的,合法收費,有事可以打110,工號不給看。』 9月22日上午9點多,記者來到水上公園北道實地暗訪。記者看到,靠近水上公園一側的非機動車道上已經停了40多輛車,每當有車停在路邊,就有一個頭戴遮陽帽身穿休閑服的中年婦女騎著自行車過去。一輛小面包車停了下來,從裡面下來幾個人。『是停車嗎?要票6元,不要票5元。』中年婦女向開車的小伙子說道。『不要票的話,走的時候你們再收錢,怎麼辦?』小伙子問道。『不會的,我記得。』小伙子從口袋裡拿出5元遞給了中年婦女。等中年婦女離開,記者上前問小伙子為什麼不要票。小伙子告訴記者,他們是從外地來津打工的,中秋節帶老鄉的孩子一起出來玩,能省一點是一點。一位剛被中年婦女收過停車費的男子告訴記者,這些管理員經常蒙不知道情況的車主多收錢,自己對情況比較熟悉,所以每次都要求給票。當記者打算采訪另外一位車主時,被中年婦女發現了,要求出示證件。記者向該女子表明了身份,並要求看她的證件。中年婦女表示沒必要給記者看,自己是聯華公司的員工,在這裡是合法收費,停車一次只收3元,從來沒多收過錢。記者觀察,水上公園北道佔路停車場沒有任何停車場標志,也沒有停車泊位線,更不要說收費標准牌等設施。在水上公園東路記者看到有停車場的標志,也有停車泊位線。經向有關部門核實,該處屬臨時佔路停車場,每次收費為3元。
而一些繁華地區的存車場,紛紛私自改為計時收費。10月6日上午10點40分,記者在和平區新華路一佔路停車場暗訪,因為節日期間停車泊位緊張,管理員說:『一小時3元,每車先交10元,多退少補。』交了10元錢後,記者要憑據,該管理員說:『給記著呢,回來再說。』大約1點左右,記者來取車時,管理員坐在凳子上並不理睬。記者找到管理員,要求其拿出記錄,多退少補,可管理員支吾半天也沒拿出記錄,隨意退了2元錢。記者要求給票,這位管理員不情願地拿了張3元的票。記者要求按實際收費8元給票,卻遭到拒絕。
記者在本市數個停車場暗訪發現,類似停車多收費現象隨處可見,有的停車場管理員隨意要價,對於要票和不要票的分別定價。記者看到,因停車費幾元錢,不少車主為了便宜多數不要票,但這給車場管理員亂收費提供了可能。而且因便宜不要票,日後發生糾紛,權益無法得到保證。記者走訪發現,大多數的佔路停車場均沒有明碼標注收費標准,一些不具備計時設備按次收費的場所乘機按時收費,要高價,這也是造成管理員亂收費的原因之一。
佔路停車場是有關部門為了緩解城市泊位緊張而設立的公共服務設施,它的收費標准必須是規范的。一些佔路停車場管理人員忽悠車主亂收費,不僅損害了停車公司的形象,也影響了天津的城市形象。 (本報記者梁素梅實習生葉壯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