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名29歲的女青年被對桌的女同事長期騷擾並遭遇了性侵犯,在報案無果後只好找到律師事務所維權。記者從北京中廣維天法律服務所了解到,女事主王麗(化名)准備向朝陽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並要求對方給予精神賠償。
-事件:
被女同事『強奸』加騷擾
29歲的王麗是北京某事業單位的一名普通員工。王麗稱,自己去年年底到這家單位入職,很快認識了對桌的女同事小華,小華比她小4歲,喜歡穿男裝,性格外向活潑。兩人很快就成為了好朋友。
但慢慢的,王麗開始發現小華對自己的情感不太正常,說話語氣也帶著一種談戀愛的感覺。王麗因此很想拉開彼此的距離,開始慢慢冷落對方。
小華感覺到王麗對自己的冷落,甚至當著面對王麗傷心地哭泣。今年8月23日晚上,小華突然給王麗打電話,說自己很煩,想去王麗的住處找她,獨自居住的王麗答應了。就在王麗家的沙發上,小華翻身將王麗按住,用手指對王麗進行了『強奸』。
王麗並沒有馬上報警,她曾向小華討說法,對方卻發短信說:『我跟你上床完全是因為你歲數大沒男朋友。』讓王麗沒想到的是,小華還有個固定的女友,而後者聽說這件事後醋意大發,曾經找到小華單位罵大街。
據王麗的律師蘆爭講,王麗之後也曾向警方尋求幫助,但警方至今沒有對此進行立案。
-警方:
女性之間的性侵犯取證難度大
記者昨天從警方了解到,類似王麗遇到的案件比較罕見。由於刑法中明確規定了強奸者只能為男性,而被強奸的對象只能是女性,因此也只能以故意傷害等罪名追究行為人的責任。
警方相關負責人稱,如果按照故意傷害立案,該案件中的受害人就要進行驗傷,並且出具至少輕微傷以上的傷情鑒定。事件發生後當事人沒有立即報案,驗傷驗出比較嚴重後果的可能性也不大,這種情況通常只會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
-律師:
處理同性『強奸』法律出現空白
目前,王麗的律師,北京中廣維天法律服務所主任蘆爭正在為其收集起訴證據。『目前,王麗正在進行身體和精神上的司法鑒定,另外,王麗手機裡的大量短信也能夠證明性侵犯的存在。』蘆爭說。
不過,蘆爭也表示,王麗的案件很難按照『強奸』起訴對方,更現實的做法是起訴對方傷害,從身體傷害和精神傷害兩方面索取賠償。
據業內法律專家稱,目前我國刑法對同性之間的性侵犯行為,沒有規定為強奸。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