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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12日訊
從鹿城區政府獲悉,市銀監局決定在該區試點開展籌建村鎮銀行。
村鎮銀行是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它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乾涉。根據要求,村鎮銀行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形式,股東數量原則上不超過20個。同時,合理設置大、中、小股東的持股比例。單一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及其關聯方持股比例不超過10%且不低於1%,村鎮銀行注冊資本控制在2億元人民幣。
據了解,浙江銀監局已指定浙江稠州商業銀行為此次鹿城區村鎮銀行主發起方。非金融類機構企業法人也可參股村鎮銀行,入股村鎮銀行的企業法人須符合相關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鹿城區民營企業,企業稅收歸屬鹿城區,且企業2009年國地稅合並入庫數在300萬元以上,列入市級百龍工程農業龍頭企業的鹿城企業、法定代表人現擔任區級及以上行業協會(商會)會長的企業法人及為該區經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不受上述稅收條件的限制;入股企業上年末資產負債率須低於70%;入股對外權益性投資比例(含本次投資)須低於50%;入股企業須成立滿2年,最近2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且最近2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企業不得以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資金入股。
據溫州商報通訊員王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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