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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報關於司機在路口『被廣告』的連續報道,引起本市各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連日來,本市公安、交管、綜合執法、工商等相關部門,通過多部門聯合執法,對在交通要道發放小廣告的現象揮起『組合拳』。目前,在衛津路、芥園道沿線等點位,司機『被廣告』的現象已經得到有效遏制。
目前,本市各相關部門在治理違法小廣告過程中,已經開始采取綜合舉措:在和平區、南開區的部分街道社區,熱心居民已經自發組織成立巡視隊伍,分工監督各重要路口路段,發現發放小廣告的人員及時制止並舉報;交管部門和綜合執法部門對道路亂發小廣告的人員進行勸退,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對發放人員處以50元至200元的罰款;工商部門根據《印刷品廣告管理辦法》,對印刷企業進行制約和監督,一旦查出企業所承印的印刷品廣告中含有虛假的內容,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將把相關責任人和廣告發布單位列入不良檔案紀錄,處以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並將視情節追究刑事責任;公安部門也將從源頭入手,對制造、銷售假發票的犯罪案件進行偵破,以法律為准繩對擾亂正常市場環境的犯罪分子進行嚴懲。(記者劉超實習生王逸君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