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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武警總隊師級乾部集資樓,四房兩廳,200平方米,每平方米1700元——如果有人告訴你有這樣的房源,而此人又恰巧是你的上司,你會懷疑嗎?南寧的覃女士父女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渾然不覺地踏入了一個圈套,並且在3年多的時間裡,連續12次被上司的女兒——一個假冒的『部隊女參謀』套走了112萬多元。更令人稱奇的是,這個上司並不知女兒『有鬼』,她自己也被女兒套走了70多萬元。
以為『撿』得超低價房
40歲的覃女士是南寧市某旅行社的員工,她有一個叔叔在印度尼西亞生活。
2006年初,覃女士的叔叔委托她父親在南寧市青秀區購買一套商品房。覃女士無意中在辦公室講起此事,上司梁某聽說後,稱自己的女兒在武警廣西總隊工作,女婿是武警總隊的師級乾部,通過女兒和女婿的工作關系,可以幫忙購買武警總隊的師級乾部集資樓,200平方米的錯層四房兩廳,價格僅為每平方米1700元。
當時南寧市青秀區地段較好的商品房已普遍漲到每平方米三四千元,聽說有單價這麼低的房源,覃女士和父親心動了。因梁某是覃女士的上司,和覃父又是認識多年的好友,父女倆對梁某的話信以為真,他們很快決定托梁某幫忙買房子。
當年4月初的一天,梁某的女兒黃某穿著制服、帶著事先准備好的兩份購房合同,來到了覃女士的辦公室。由於父親不在,覃女士代替父親在合同上簽了字。根據合同,他們購買的是『師級集資樓』的1棟1單元1號房,位於南寧市長湖路,2006年8月1日交房。合同上還稱,由於此房是部隊的乾部樓,所以不收物業管理費,保衛工作也直接由武警負責。
黃某告訴覃女士,由於這是武警內部的房子轉讓,要保密,不能直接交錢到武警的財務部門,必須由她經手。所以合同簽訂後不久,覃女士便分兩次將合同約定的42萬元總價款交給了黃某(其中34萬元為房款,3萬元為車庫款,5萬元為指標轉讓費),然後靜靜地等待當年8月份收房。
覃女士的父親說,當年6月,黃某的母親梁某曾帶他去長湖路實地看過房,『那裡確實有棟房子,由於當時還是毛坯房,沒人值守,我們可以自由地進去看。』看過之後,覃家父女更加深信不疑了。
3年交了『房款』100多萬然而,看起來『鐵板釘釘』的事,卻不像想象中那樣順利。
當年7月,黃某通過母親梁某通知覃女士的父親,還需繳付2萬元的房屋更名費,覃父在當年的7月7日將這筆錢付給了黃某。
半個多月後,黃某又通知覃父需要交納車庫補款、登記費5萬元,覃父又照做了。
同年8月,合同規定的交房日期到了,梁某告訴覃父房子即將交付使用,但必須交納7萬元的辦證費纔能交房。於是當月16日,覃父又向黃某支付了7萬元,但房子還是沒有到手。
2006年11月,黃某又通知覃父,房屋面積增加了,必須繳付10萬元的差價款纔能交房,覃父很快又交了10萬元。
次年8月,黃某又通知覃父,必須繳納30萬元的土地使用費纔能交房。當年8月13日,覃父找來他人作證,在小區門口的銀行將30萬元支付給了黃某。但這還沒到頭。
接下來的一年多裡,黃某又相繼以房屋契稅、房產證復印費、補收房款等名義,一次又一次地向覃父加收錢款。至2009年3月,覃女士父女已累計向黃某交房款112.3萬元,交款次數達12次之多。
彼時,離合同約定的交房日期已經過去了兩年半,可房子還是沒影兒,覃女士父女漸漸起疑。他們到實地查看,發現原先那棟毛坯房早已裝修好住了人。再一問,那裡的房子根本不對外銷售,父女倆這纔意識到上了當。
武警部隊查無此人2009年11月中旬,覃女士父女向南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了案。同年12月初,34歲的黃某及其母親梁某相繼被警方逮捕。調查期間,警方就相關事宜向武警廣西總隊核實,武警廣西總隊政治部復函稱,整個武警部隊沒有與黃某的信息相符合的女現役軍人,部隊也不存在將長湖路『師級樓1棟1單元1號房』(連這個稱謂都沒有)出售給覃女士的事實,也沒簽過任何合同。
至此,一樁騙局徹底揭開了面紗。
據黃某稱,2006年左右,她從一個朋友那裡聽說有『師級樓』要轉讓,便把這件事告訴了母親,她母親又告訴了下屬覃女士。收到覃女士交來的首筆房款後,她把錢轉交給了那個朋友,但到了交房期限那個朋友卻無房可交,後來更因賭輸球跑到非洲去了,她就已經意識到被朋友騙了。也就是在那個時候,她做燕窩生意急需要錢,於是就不斷地編造理由從覃女士父女手中騙錢,投資到自己的生意中。
黃某供認,她向覃女士父女提供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內部集資建房售購合同》,是她自己按照別人的合同樣本起草打印的,蓋在上面的兩個公章則是她花了30元錢在一個路邊小攤上私刻的。
母親不知女兒撒謊黃某一而再、再而三地伸手,覃女士父女之前為何一點警覺都沒有?原來,黃某偽裝的功夫十分了得,甚至連她的親生母親也被她瞞過了——黃某稱,捏造房源騙錢一事她沒有告訴母親真相。
為了騙取覃女士父女的信任,黃某曾穿著貌似武警制服的衣服去簽合同和收錢。事後她說,那衣服是她自己在服裝店買的,上面的臂章和領花等則是向朋友要來的『紀念品』。
每一次收錢,黃某都會給覃女士父女打收條,還像模像樣地開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通用收費票據』。她甚至還打著『武裝警察部隊北京總部』的名義,給覃女士的父親發了4次催款通知,要求覃父限期將錢交到『北京總部黃××參謀處』。
黃某說,『參謀』是她為自己編的一個假身份,票據都是偽造的,通知是她自己在朋友的辦公室裡編出來的,『北京總部』也是她自己杜撰的一個單位。她認為『北京總部』是廣西的上級,人家若懷疑調查起來也不容易。
黃某通常讓身為上司的母親梁某替她轉交通知,以增加可信度。為了讓母親和覃女士父女相信她的身份,她還特別偽造了一份授銜通知:『請黃××同志於2006年8月1日10點整到北京總部參加上尉軍銜授銜儀式,並受三等功一次,以示獎勵。』黃某的母親梁某果然信以為真。在接受警方調查時,民警問梁某替女兒收的錢哪兒去了,她反復稱『拿給女兒交到部隊去了』。
黃某究竟是做什麼工作的?做為母親的梁某有些說不清楚,她稱女兒從不讓她過問工作的事。而對於黃某愛人的情況,梁某竟稱她連名字也不知道,『他說他是國安部的,叫我們不要問那麼多』。
受害人領回被騙款令人吃驚的是,梁某稱她和覃女士父女一樣,也托女兒在『師級樓』買了一套房子,因此被女兒騙去了70多萬元。對此,黃某在筆錄中也有同樣的說法,她稱她也曾向自己的母親開過偽造的票據。案發後,她的弟弟果真在家中找到了一部分偽造的票據。
檢察機關審查後決定對梁某免於起訴,黃某則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起訴到了南寧市興寧區法院。此時的黃某後悔不已,她表示願意賣房賣車退賠受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10月下旬,興寧區法院一審判處黃某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10萬元。黃某表示服判,並自覺交納了罰款。11月5日,覃女士父女從法院領回了112.3萬元的全部被騙款。
法官提醒,近年來隨著房價的飛漲,打著低價集資房、指標房的旗號所設立的騙局屢見不鮮,事實上許多單位都有規定,內部集資房是不允許私下轉售的。因此,購房者一定要睜大眼睛,且不可被『天上掉下來的餡餅』弄得暈頭轉向。廣西新聞網記者孫小娟通訊員黃雅靜劉文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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