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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18日訊
相信不少人都看過『奧特曼』系列影視片,其主人公獨特的外形,被人形象地稱為『咸蛋超人』,但很少有人知道創造『奧特曼』卡通形象的是圓谷制作株式會社(日本)。最近,嘉興市好又多百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興好又多公司)就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未經許可擅自銷售印有『奧特曼』人物形象的童鞋,被人告上了法院。昨天,記者從南湖區法院獲悉,該院已受理這起案件。
原告是上海世紀華創文化形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華創公司)。他們訴稱,圓谷制作株式會社(日本)是『奧特曼』系列影視片的著作權人,依法授權上海華創公司在中國內地獨佔行使『奧特曼』系列影視片的發行權、放映權及該作品的商品化權,但上海華創公司最近發現,嘉興好又多公司銷售的『翔民鞋業』生產的童鞋上,作為裝潢使用了『奧特曼』的形象。
上海華創公司認為,『奧特曼』形象在中國為公眾廣泛知曉,嘉興好又多公司應該知道『翔民鞋業』童鞋未經許可使用奧特曼形象是侵犯原告著作權的行為,卻仍然銷售該侵權產品,嘉興好又多公司的銷售行為,也構成對其享有的『奧特曼』形象權利的侵犯。
上海華創公司要求,嘉興好又多公司應馬上停止銷售侵權童鞋,銷毀未出售的相關產品及標志,登報道歉並賠償8萬元。
就該起侵權『風波』,記者專門聯系了嘉興好又多公司相關負責人,對事件本身,他並沒有發表太多意見。但他表示,早在今年9月份,公司接到相關通知後,就已經在旗下的超市內對該批產品進行了下架處理,同時,也終止了和相關鞋業公司的合作。至於目前攤上的官司,公司法務部工作人員將接手處理。
記者之後在網上搜索發現,關於『奧特曼』形象的相關維權活動,其實,早在2007年,已經在國內陸續展開。被告對象主要為鞋業公司和銷售相關鞋子的超市。而此前,『奧特曼』形象中國內地總代理商也坦言過,在中國內地,只授權泉州的一家公司能夠使用該標志生產童鞋,可市場上,印有『奧特曼』形象的侵權童鞋到處都是。如此看來,此次一戰,也只是這場曠日持久的維權戰中的一環。
據嘉興日報記者楊茜通訊員南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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