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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1月18日訊
有這麼一條棉被,整出件大事情來。什麼大事呢?因為它,一輛轎車直接報廢了。
11月8日晚10點多,貴州男子林先生開車從溫州往寧波去。在甬臺溫高速公路溫州與臺州交界處的湖霧嶺隧道附近,林先生的車正好跟在一輛大貨車的後面。林先生說啊,在進隧道前,前面地面突然出現了白白的東西。可他正開在快車道上,沒法緊急剎車,只好就這麼開過去了,開過去時就感覺這白白的東西卷進了車底。林先生想停車看看怎麼回事,可是旁邊的慢車道都是車子,一下子還真沒法停。
開出一段距離後,林先生就聞到刺鼻的焦味了。『會不會是車子著火了?』他挺擔心的,就停了車,下車看到車頭部位的底下有一條棉被在冒煙。林先生就趕緊和車上的3名朋友一起把棉被給拉了出來。可是,這一點都不管用,轎車還是起火了,火燒得還挺大的。他們只能離開火場並報警。當消防等有關部門到的時候,轎車已經燒成了一個空殼。
林先生這輛現代伊蘭特轎車是二手車,剛買來不到半個月,車價是6.5萬元。林先生推測,棉被卷進車底後,排氣管的溫度就變高了,引燃了棉被,造成了這起車禍。
老師伯打聽到,在高速路上拋灑物品或車輛滴漏物品,會對車輛和高速公路的通行有很大影響,也比較容易發生大事故。去年6月,就有一輛大貨車的副駕駛室乘客扔出八寶粥空瓶,結果,瓶子砸壞了一輛別克轎車的擋風玻璃,損失有兩三千元呢。高速路政部門說,《浙江省高速公路運行管理辦法》就有規定『車上人員向車外拋灑物品』、 『車輛滴漏物品或者其裝載物觸地拖曳』,路政管理部門可以對有關人員罰款500元到5000元。而受害的人可以向肇事者提出索賠。可惜的是,林先生發生的這事,沒能找到棉被的主人。
這正是:
棉被棉被不得了,
害得轎車路上燒;
高速行車多留心,
別把東西往外拋。
據溫州都市報吳祖堅盛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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