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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醫院收費要求一直很明確,並確定了醫院按資質等級和項目收費標准。但為何會出現高收費、亂收費現象?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現在公立醫院雖屬於財政撥款,但相當一部分屬於財政差額撥款。許多醫院經費不足,要靠自己去『補差』。比如,有的市縣級綜合醫院,每年財政撥款只夠醫院發三五個月工資,另外的工資缺口以及購買設備、改善醫療條件等開支,都要靠自己去掙。加之醫院現有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本身存在問題,如有的醫院收費混亂,亂設、亂增項目收費,有的下達任務,將經濟指標與獎金掛鉤,鼓勵醫務人員多開藥,讓病人多做檢查,導致病人的醫療費用增加。要杜絕這種現象,首先公立醫院要回歸公益性。這是承擔公共醫療服務職責的公立醫院的應有『定位』。醫院的收入與支出應由地方財政全部承擔,要在確定責任的前提下由醫院自主經營,政府進行必要的監管。公立醫院醫務人員績效工資管理,既要鼓勵多勞多得,但也不能單純地將經濟指標與檢查開藥等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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