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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暖氣不熱,采暖戶拒絕交費,供熱方將采暖戶告上法庭的糾紛在我國北方城市時有出現。然而,暖氣到底熱不熱究竟誰說了算?暖氣不熱的證據如何保留?這些成為法院調解糾紛時面臨的新問題。鑒於此,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法院倡導成立讓供采雙方都能信服的供熱溫度監督組織,有效化解了供熱糾紛。
供熱溫度監督組織以小區業主委員會成員為主,由小區所在辦事處、社區居委會、供熱方代表以及這些單位共同推選的無利害關系的熱心群眾共同組成。供熱溫度監督組織每天對供熱溫度抽時段檢查和早晚間固定時間檢查,溫度是否達標由組成人員表決決定,填寫結論並署名後保存。
溫度監督組織對供熱溫度予以實時監測,會將溫度不達標的情況及時反饋給供熱企業,便於供熱企業及時采取改進措施保障供熱質量。
供熱溫度監督組織的成立,有效化解了采暖戶與供暖方之間的矛盾。往年,宣化區法院每年審結供熱糾紛案件達500件以上。尤其是進入供熱季節後,會出現供熱方紮堆起訴欠費戶的現象。今年,宣化區法院受理供熱糾紛225件,比往年同期大幅減少;調解結案220件,調解率達97%。(記者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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