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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高先生說,前天,他到廣州道附近的一家超市買東西,消費共計47元,『我出門時就帶了50塊錢,當時我洗衣服時忘記拿出來了,就用膠帶粘上了破的地方。』當高先生用這張被膠帶粘上的50元鈔票結賬時,收銀員卻說,超市有規定不收有殘缺的鈔票。無奈之下,高先生沒能買成東西。可高先生覺得,這張錢幣並沒有破損,只是用塑料膠帶粘了一下,為什麼不收呢?
隨後,記者采訪了中國銀行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根據相關規定,如果紙幣裂口在兩處以上、長度都超過5毫米,或裂口1處、長度超過10毫米都屬於不宜流通貨幣。粘貼了膠帶紙的錢幣,容易妨礙鑒定貨幣的真偽,也屬於不宜流通的紙幣。因此,工作人員提醒市民,殘損人民幣不宜使用膠帶紙粘貼。如果收到類似殘缺的紙幣,應當到銀行的殘損人民幣兌換窗口進行兌換。(記者馬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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