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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大國,必須保持一定的經濟增長速度,這樣纔能解決各種經濟社會問題。但過猶不及,連年追求超高速經濟增長也成為我國經濟結構失衡的重要原因。各地為了追求短期超高速經濟增長,不斷加大投資,而且大上工業特別是重化工項目,擠壓消費。投資增速過高,粗放擴張,必然要付出過大的資源環境代價。為保經濟增速,財政支出多用於基礎設施建設,而用於支持欠發達地區和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的財力不足,社會公共事業發展滯後。因此,為了緩解經濟結構失衡問題,當前需適當放緩經濟增速,從追求兩位數增長逐步轉為追求比如8%左右的增速。最近,我們積極淘汰落後產能,取消一部分『兩高一資』產品出口退稅,加大節能降耗工作力度,控制銀行放貸規模和增速,整頓地方融資平臺,對房地產行業進行調控,以及各地紛紛提高最低工資標准等,都在使經濟增速有所回調,有利於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有人擔心我國經濟會因為采取這些措施而出現『二次探底』,不利於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當前經濟增速一定程度的回調是宏觀調控的要求,有利於轉方式、調結構,並不是什麼『二次探底』。按照現在的發展態勢,今年全年的經濟增速仍將在9%以上。如果不能容忍一定程度的增速回調,還想保兩位數增長,那麼,轉方式、調結構就會落空,甚至會使結構失衡更加嚴重,最終走向『硬著陸』。只有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發展理念,從追求兩位數增長轉變為追求常態的中高速增長即8%左右的增長,纔能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創造比較好的環境和條件。
其實,在目前的體制和政策格局下,我們根本不必為經濟探底發愁。現在各方面特別是地方政府仍具有追求經濟高速增長的強大動力。因此,目前最難的還是控制經濟增速太快帶來的資源緊張、環境惡化、通貨膨脹、貧富懸殊等問題。這就對推動政府轉型、建設服務型政府提出了緊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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