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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的規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幹部都須通過統一考試才能被錄用。玉林市福綿管理區財政局國庫股在編工作人員陳某鵬,未經統一考試,從2006年開始就在局裏上班,而他父親陳某春就是該局領導。陳某春在接受採訪時則稱這是有人在惡意中傷,自己兒子雖然在局裏上班,但不是公務員,也沒有任何編制。然而,11月23日和24日,記者在福綿管理區編委辦現在的在編人員花名冊裏看到,陳某鵬名列其中,級別是“科員”。
近日,好幾名讀者向記者反映,陳某鵬未經統一招考,從2006年6月進入該局,“有國家編制,享受公務員工資待遇,是名副其實的鐵飯碗”。
“有個當局長的老爸真好。”他們說,陳某鵬進入財政局時,他的父親陳某春就是該局的局長兼黨組書記,現任局黨組書記。
知情者說,2008年7月23日和11月4日,他們兩次以書信方式向玉林市人事局投訴,要求清退陳某鵬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當時,玉林市多個部門曾聯合進行過調查。不過,陳某鵬至今還在國庫股上班。
24日下午,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祕書科一名負責人接受採訪稱,2006年11月,他們對福綿管理區財政局進行公務員審覈登記時,發現陳某鵬不是公務員,也不符合補考的條件,所以就沒給他補考機會,也沒對他進行公務員登記。
2008年11月6日,該局接到羣衆來信投訴後進行了答覆:經調查覈實,陳某鵬屬於未經自治區統一考試進入機關的人員,且不符合未經自治區統一考試進入機關工作人員的考試條件。按有關規定,陳某鵬屬於不予公務員登記的人員,其工作問題應由福綿管理區有關部門(單位)妥善安排。
“陳某鵬仍在國庫股上班,這是福綿管理區財政局那邊的責任。”他說,國庫股是行政機關公務員崗位,“一個不是公務員身份的人,在一個公務員崗位上上班,顯然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