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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曼谷11月29日電( 記者餘顯倫)泰國憲法法庭29日以4票反對、2票贊成的終審裁定,駁回泰選舉委員會提訴民主黨濫用政治基金、請求憲法法庭判令解散民主黨的訴訟請求。
泰國憲法法庭29日再度開庭,審理泰國選舉委員會訴執政的民主黨濫用政治基金一案。有6名憲法法庭法官參加了當天的庭審。
泰憲法法庭駁回泰選舉委員會訴訟請求的理由是:泰選舉委員會向憲法法庭提交的起訴文件本身就不符合法定程序,因此,對其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泰民主黨主席、總理阿披實,民主黨首席顧問川·立派參加了當天的庭審。川·立派和泰首席檢察官分別代表民主黨和控方向法庭作了最後的結案陳述。6名主審法官分別草擬其個人的觀點,其後投票對該案作出表決。
民主黨濫用政治基金一案溯及的時間為2004年至2005年間,案由是民主黨不當使用了2900萬泰銖的政治基金。
根據泰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泰憲法法庭當天裁決泰選舉委員會訴民主黨的該項罪名成立,泰民主黨將被解散,有多位民主黨的在任政府高官將被禁止從政5年,包括現任總理阿披實。
泰國過往已有過由憲法法庭裁決解散政黨的案例。2007年5月30日,泰國憲法法庭就泰愛泰黨大選舞弊案作出最終裁決,判定該黨在2006年4月的大選中存在舞弊行為的指控成立,宣布解散泰愛泰黨。
當時,泰國憲法法庭還判定民主黨在大選中舞弊的罪名不成立,民主黨免於被解散。泰憲法法庭29日的裁決,再次免除了民主黨這一已有60多年歷史的泰國老牌政黨被解散之虞。
泰憲庭的裁決公布後,泰國股市綜合指數在當天下午上漲了16.68點,漲幅為1.68%。
泰國家電視臺現場轉播了當天的庭審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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