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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一男子開著自家轎車,先後6次故意制造車禍,騙取保險金3.4萬。日前,該男子被法院以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2萬。
08年6月25日,陳某駕駛自己的轎車,在河北區建昌道附近故意與一小客車相撞,這是陳某第一次實施騙保詐騙,後交管部門認定陳某負全部責任,陳某遂從保險公司騙取了保險理賠款2800元。不久,陳某又故伎重演騙得保險理賠款3000餘元。兩次得手,讓陳某愈發大膽。在接下來的4個月內,陳某4次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共騙保2.8萬元。頻繁的報案,終於引起了保險公司的警覺,東窗事發後,陳某因涉嫌保險詐騙罪被推上了被告席。
東麗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行為已構成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2萬元。記者陳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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