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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今天(5日),是鐵道部新修訂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章實施第5天,『新規』中,『購兒童半價票身高標准上調』引得一片叫好,而『普列乘客遲到車票作廢』等規定,令一些遲到乘客購車款『打了水漂』,引發公眾質疑。特別是火車晚點和乘客遲到面臨不同『待遇』的做法更是招致板磚。『鐵路新規某些條款不公道、不厚道、很霸道』,中國消費者協會認為,新規定單方面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且制定前未經聽證,有損消費者權益。中消協同時希望鐵路部門能正視民意,對侵權條款進行修改。
中消協投訴部主任邱建國今天上午對本報記者表示,鐵道部新修訂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章中,不利於乘客的主要有3條:一是普通列車乘客遲到,車票作廢;二是乘客中途下車,車票不能改簽;三是低端車廂旅客不能在高端車廂久留。邱主任認為,在鐵路部門的新規中,考慮高端收入群體較多,低端收入群體較少;考慮自身利益多,考慮群眾利益少;考慮經濟利益多,考慮社會責任少。
邱主任認為,新規充分暴露了鐵路部門的霸王作風,一是『不公道』,乘客遲到不能改簽,車票作廢;火車晚點卻沒有任何說法。從權利義務對等的角度而言,列車晚點了,也應該對乘客作出賠償或者補償。在新頒布的規章中沒有這方面規定,這不合理、不公道。二是『不厚道』,鐵路部門是公共服務的提供方,應為廣大公眾利益著想,而現在展現出的卻是對低收入群體進行限制,讓多數旅客出行不便。三是『很霸道』,火車票規定涉及民生,乘客與鐵路部門之間是民事關系,鐵路部門修改規章實際上是對民事關系進行調整,且這個規章實際上是以格式合同的形式進行規定的。因此應該『有商有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但鐵路部門事先沒有聽證特別是聽取消費者意見,『愛誰誰』就公布出來了,體現了鐵老大的霸王做派。(記者楊濱)
鏈接:新規被指忽略乘客感受12月1日起,鐵道部新修訂後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和《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開始執行。新規規定,動車乘客遲到,可以改簽當日的其他車次;但普通列車乘客一旦遲到,手中的車票只能作廢。
一名外來工,因比火車發車時間遲到10分鍾纔到改簽窗前,面對著票額281元的車票『打了水漂』,竟當場落淚。』同濟大學交通運輸學院教授孫章就對媒體表示,新規取消普通票晚點改簽的權利,保留動車組晚點改簽的『特權』,有『嫌貧愛富』的嫌疑。另外,我國火車晚點賠償的有關規定還存在空白。『乘客遲到往往也並非「自願」,而是交通堵塞等社會原因所造成的』,孫章說,『就算要嚴苛乘客,那鐵路部門是不是也應該作出晚點賠償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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