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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動車組旅客火車票改簽須在開車前辦理,否則,車票將作廢。日前,新修訂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和《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出臺,其中關於非動車火車票改簽的規定引來社會的普遍關注和質疑。昨天,記者從知情人士那裡了解到,杭州暫不施行新規。
霸王條款?有損消費者權益? 火車票作廢新規引起廣泛質疑12月1日,鐵道部新修訂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和《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正式實施。原規定中如果乘客沒趕上列車,可以在開車後兩小時之內辦理改簽。新規定實施後,普通列車的車票改簽須在開車之前辦理。也就是說,如果趕不上普通列車,車票將作廢。持動車組列車車票的旅客改乘當日其他動車組列車時則不受這一限制。
這一新規出臺後,受到了廣泛質疑。中國消費者協會認為,該規定單方面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且制定時未經聽證,有損消費者權益。
杭州市消保委秘書長楊淥逸對中消協的說法表示贊同。
楊秘書長說,對霸王條款及有關部門壟斷行為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做法,消費者一定要敢說『不』,必要時要運用法律武器。
經常乘坐火車的小唐說:『有時候沒有趕上火車是受客觀情況限制,這樣就讓火車票作廢也太不顧消費者的利益了。按照這種邏輯,火車晚點的話,是不是應該給乘客賠償呢?』
和小唐持有相似觀點的市民很多,他們認為,新規太不人性化,而且出臺的程序也有問題,施行前都沒有經過聽證,有霸王條款之嫌。
市民王大伯則提出:『為什麼這一新規把動車排除在外呢?這是不是因為動車票比較貴呢?這種做法簡直就是歧視坐普通列車的乘客。』
昨天,浙江援手律師事務所潘永明律師指出,中消協的質疑是很有道理的,新規涉及到重大公眾利益,在出臺之前,鐵路部門起碼應該廣泛征求意見,對公眾有所交代,而不是一味維護本位利益。
杭州暫不施行新規新規施行已有幾日,需要退票的杭州乘客會不會因此而遭遇車票作廢的情況呢?
昨天,在城站火車站,記者看到,有乘客拿著已經超過開車時間的普通列車的車票要求退票,並沒有遇到什麼障礙。當記者向這位乘客詢問,是否知道鐵道部新規時,他表示有所耳聞,但還是抱著試一試的想法來改簽,沒想到這麼順利。
對此,知情人士透露,根據一天前剛剛接到的上級的最新通知,火車票新規暫不施行。
這位知情人士還表示,一般來說,哪怕過了改簽或者退票的時間,如果乘客有合理的理由,城站火車站也會根據實際情況來給予人性化的處理,而非一刀切。據每日商報記者方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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