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11月,瀋陽市監察局、市財政局等部門聯合下發了“禁止使用公款印製、購買和郵寄賀年卡、明信片的通知”,禁止機關單位用公款印製、購買和郵寄賀年卡、明信片;並明確規定對頂風違紀的單位和有關領導將依法依紀進行責任追究。
“禁購令”受到機關幹部、社會各界和普通羣衆的肯定。目前已有12個單位主動終止了與有關廠家的印製賀年卡和明信片的合同,更多的單位則取消了印製和購買計劃,全市爲此將節約財政開支數百萬元。
近年來,每到歲末年初,一些機關單位爲了加強與關係單位的聯繫,大量購買印製賀年卡和明信片發給機關幹部,而且出現標準越來越高、費用越來越大、單位之間相互攀比的趨勢。
據統計,公款購置的賀年卡和明信片,只有不足三成用於單位間的溝通,其餘多用於個人交際,還有一部分根本沒使用就扔到垃圾箱裏,不僅浪費了有限經費,也製造了大量垃圾。
爲遏制這種不良現象的蔓延,瀋陽市監察局、市財政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一律不得使用公款印製、購買和郵寄賀年卡、明信片。同時倡導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使用手機短信和電子賀卡等節能環保的方式相互問候和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