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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下午,昆明市交通運輸局就《昆明市城鄉公共汽車車站設施設置規范(征求意見稿)》召開聽證會。征求意見稿中,從車站的設置位置、外觀、風格、服務性等方面進行了較細的規定。
據介紹,隨著昆明市城鄉公交一體化的推進,相關部門認為有必要統一昆明市城鄉公共汽車車站設施設置標准,指導城鄉公共汽車車站設施設置工作,使城鄉公共汽車車站設施做到文明、整潔、安全、美觀、實用並具有較強的標志性。當中對公共汽車站臺、候車亭、站牌、獨立站牌的設置和內容提出規范要求。
其中有幾個亮點。比如要求公共汽車站臺設計要以人為本,站臺上的所有設施必須有防雷、抗風、防震、防漏電功能,並符合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強制性標准和要求。站臺上應充分考慮遮陽避雨,設置休息凳和盲人道,站臺的建設風格和燈光設計應與周圍環境相協調,盡可能將當地的人文特色和現代氣息統一體現。
還有關於在公交線路新開、調整、變更過程中,站牌信息如有錯誤或被投訴的,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的規定,將有可能改變一些公交車已改線,但站牌卻沒有變的情況。並鼓勵在站名牌上方采用LED顯示屏發布公共信息,如公交車發車情況、天氣預報、時間、公益廣告等。
而在公交站臺上設置的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健康、合法,不得包含不真實、不健康、格調低下的內容。而且廣告內容中不得出現有『奢侈』、『至尊』、『頂級享受』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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