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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與歌廳小姐在『交往費用』上產生矛盾,對方威脅『要麼給錢,要麼告你強奸』,嫖客張金州將小姐邱某殺害。12月8日,市一中院判決張金州犯故意殺人罪獲死刑,同時賠償被害人家屬各項經濟損失32萬餘元。
今年41歲的張金州是河南人,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拘役。法院查明,今年2月14日晚上6點左右,張金州在大興區西紅門鎮十村租住的房間內,因『交往費用』問題與邱某發生糾紛後,用手扼壓邱某的頸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然後將邱某的屍體背到該村一間空置平房內焚燒。
張金州供述稱,他在某歌廳唱歌認識了邱某,兩人認識後不久就發生了關系。事發當晚兩人又一次發生了關系,之後他給了邱某200元錢。但邱某卻向他要2000元,還稱『不然就告你強奸』。他聽了後非常生氣,將其掐死。
案發後,經過公安機關偵查,最終將張金州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