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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市級以上參保退休勞動模范(以下簡稱『市級以上參保退休勞模』)醫療保障問題,根據有關規定,參加公務員醫療補助社會統籌的機關單位市級以上參保退休勞模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報銷比例提高為95%並由公務員醫療補助基金統一支付。
全額、差額事業單位市級以上參保退休勞模發生的門急診、住院、門診特殊病醫療費用,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部分報銷標准統一按95%執行,大額醫療費報銷標准按95%執行。
住院、門診特殊病和大額救助醫療費用,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規定待遇標准報銷後,其餘費用由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報銷。
該規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在2010年1月至6月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本規定予以報銷。記者狄慧 通訊員崔憲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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