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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省高院對陳興鑾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二審判決,由一審死刑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家中搜出近百個
裝滿現金的信封
2008年8月22日,東營市一別墅區,陳興鑾被檢察人員從家門口帶走。
除了這個住處,陳興鑾在別處還有兩套房子。在這兩套房子裡,辦案人員在一些鞋盒和一個黑色的塑料袋中,搜出了大量購物卡、金銀珠寶等貴重物品,以及近百個信封,每個信封裡裝著5000到50000元數額不等的現金,信封上面都寫著送錢人的名字。
中央黨校學習
照樣收受賄賂
1999年夏,時值全國小煉油廠集中整頓,東營某化工集團公司為了能夠得以保留,找到了陳興鑾,結果如願以償。該公司董事長送給陳興鑾現金5萬元。這是檢方記錄中他收受的第一筆賄賂。此時,陳興鑾擔任東營市經貿委副主任纔半年。
一些下屬為了職務的昇遷或能在仕途上獲得關照,也頻頻找陳興鑾活動,從村支部書記到一般的科局長,甚至平時的同事,只要是送上門的,陳興鑾基本上是照單全收。
陳興鑾收錢肆無忌憚,辦案檢察官舉例說,2003年和2007年,陳曾兩次在北京中央黨校學習,學習期間的他依然不誤收錢。
檢方對陳興鑾2001年任東營區區委書記之前的受賄指控只有一項,而從2001年至2008年案發期間,其受賄達2100萬元,可以說是『日進萬金』。
案發前,陳興鑾一直向外界津津樂道的是,在其任東營區區委書記時,成功地實施了區委、區政府的搬遷,在東營東西城之間建起一個新城區。也正是在這項投資3億多元的大工程裡,陳興鑾收受了賄金650萬元。
受賄2100餘萬
養情婦十幾個
今年4月29日,陳興鑾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一案由日照市中院宣判,一審判處陳興鑾死刑。
法院審理查明,自1999年夏至2008年七八月,陳興鑾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89個單位或個人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2186.87萬餘元;貪污公款共計人民幣98.37萬餘元;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1650萬元。
一審後,陳興鑾提起上訴。12月3日,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鑒於陳興鑾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有悔罪表現,且贓款贓物已全部追回,判決結果由一審死刑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一位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陳興鑾一案可謂當前職務犯罪現狀的一個典型范本,從中可以看出,不論是個人職務提拔昇遷,還是工程項目啟動,最終都是陳興鑾說了算,反映出權力過於集中且缺乏有效監督。
該檢察官說,領導乾部無小節。『現在領導乾部的生活作風問題往往被看作小節,好像不是什麼問題。陳興鑾的生活作風就極為腐化,其任區委書記後,情婦一度達到十幾個,在社會上影響很壞。』
最喜歡別人叫他『教授』
1957年,陳興鑾出生在山東省沾化縣一個小村。1978年,他考取了華東石油學院,畢業後留校任職。1988年,擔任該校有機化工教研室副主任。1996年,陳興鑾被選拔為東營區科技副區長。1998年10月,他被提拔擔任東營市經貿委副主任,從此告別高校生活走上仕途生涯。
在陳興鑾的名片上,排在前面的是大學教授這個頭銜,這也是他很樂意別人叫他的稱號。『教授市長』似乎成為他比別人高明的頭銜。
從某種意義來講,也正是這個頭銜,讓他看不起他的同僚,總覺得自己比別人學問高、能力強,養成了他日後飛揚跋扈、目中無人的性格。一位和他共事多年的同事說:『他這個人確實有能力、有魄力,但目中無人,一般人看不起。他要辦的事,非得辦成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