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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務改革取消公安分局,如今只能看到『派出所』 |
一名交警在鄭州街頭執勤 |
記者調查警務改革的『河南模式』 『現在街上的警察確實比以前多』
『拿做改革試點的新鄉來說,出警時間由原來的5分鍾縮短到3分鍾。』
——新鄉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警察
『這樣的改革是換湯不換藥。派出所的領導職級增加了,相應地增加了財政開支。』 ——河南一位政府官員
『原來的局長變成了所長,原來的所長成了現在的隊長,聽起來總是讓人感覺不舒服。』 ——河南一名警察
2010年11月15日,河南省公安系統遭遇了『強震』,所有的公安分局全部撤銷,分局民警全部『下沈』到基層派出所,直接面對一線群眾。『省公安廳-市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務管理『河南模式』已經形成。
目前,河南警務改革已實行了一個多月,這項改革的成效究竟如何?推行過程中是否遇到阻力?這項改革是否有推向全國的可能性?近日,華西都市報記者赴河南進行調查。
A 改變
交警乾上巡警的活
11月下旬一天晚上,河南省開封市鬧市區,幾名醉酒的男子東倒西歪,大吵大鬧,甚至還動手打人,過路群眾嚇得紛紛避讓,趕緊報警。開封警察陳偉接到報警後迅速趕到現場,『先把人分開。』陳偉當機立斷,把一名昏昏沈沈的醉漢拽住『塞』進警車,並拿過他的手機通知其家人。
『你為什麼把我們的人帶走?』一名中年男子衝陳偉嚷嚷道,手裡還拿著一個酒瓶,陳偉趁機將瓶子奪下,搭檔用約束帶把男子控制住,並給他端來一杯熱水醒酒。陳偉和搭檔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幾名醉漢帶回派出所,並把醉得最厲害的一個人送到附近醫院。
要是以前,因為他是一名交警,陳偉看到類似糾紛可直接通知110安排巡警處置。但因為警務改革的要求,交警不僅要指揮交通,還需要巡邏。『要是沒一點體力,恐怕拉不動那些醉漢。』陳偉很自豪地舉了舉他的肱二頭肌,『挑戰很大,要考驗體力、語言技巧和反應能力。』
警察都要當『全能選手』
『以前在派出所刑警隊當民警,一般只處理盜竊、搶奪這些小案子。凡是經濟犯罪,我們會讓當事人到經偵大隊報案,如果涉及毒品犯罪,還有專門的禁毒大隊。現在不一樣了,只要是刑案,派出所民警一律要辦。對我們來說壓力確實很大。』洛陽一位民警說。
現在,河南警察喜歡舉這樣的例子,某一路段發生了汽車擦掛,導致交通堵塞。交警趕往現場疏散交通,不料雙方駕駛員打起來了,交警通知110讓派出所的治安民警來處置。如果架打厲害了,構成了刑事犯罪,還需要刑警出馬。『處理一起事故,需要調集三個警種,辦事效率大打折扣。』而現在,交警,巡警合並到交通巡防大隊,遇到類似案件,交警可以現場處置。如涉及刑事犯罪,再將嫌疑人帶回派出所交給案件偵辦大隊,能節約很多時間。
社區民警真正駐守社區
開封市某轄區內有一個老式院落,一戶人在家裡養了一只狗,天天叫喚。隔壁住的一對老夫妻神經衰弱,老夫妻多次跟狗主人交涉,但對方置之不理,於是他們把情況反映給社區民警小劉。12月初,小劉來到狗主人家裡,一連幾天吃了閉門羹。然而,小劉並沒有放棄,每天早上6點半『准時上崗』,等狗主人一出門她就勸,狗主人最終答應把小狗送人。
『這種改革能真正讓警察「下沈」。之前,一個社區一般配備一名社區民警,但他們在社區工作的時間不多,社區民警要參加所裡的執勤,還有很多繁雜的公務,到警務室的時間很少。現在,每個社區配備兩名警察,他們享有不參加派出所值班和勤務的「特權」,派出所甚至不給他們安排辦公室,讓社區民警天天呆在社區,專門解決群眾糾紛。』開封市公安局一位官員告訴記者,『如果哪位居民家裡要殺雞,她最先想到的是請社區民警幫忙,就說明警察夠親民了。』
街上的警察比以前多
『原來,派出所警力嚴重缺乏,一個派出所多則30人,少則20人。除了領導、女同志和快退休的警察,真正做事的不到10人。基層派出所的工作量特別大,很多警察穿著棉襖呆在警車裡等110的電話。』
新鄉市一位民警算了一筆賬,新鄉市原有6個公安分局、23個派出所,現在整合成了12個派出所。『公安分局』這個名詞在河南已成歷史。『原市區公安分局的全部警力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特勤支隊精減的警力共計1364名,分配到新組建的12個派出所,基層一線民警所佔比例增加了近40%。』
『現在在街上看到的警察確實比以前多了。』鄭州市民張希娟說,晚上下班要經過一條僻靜的巷子,曾經有同事在這裡遭到過搶劫,以前總提心吊膽,『但現在不怎麼怕了,街上隨時都能看到警察,警燈到處都在閃。』
新鄉市一名警察說,警務改革以來這一個月,發案率有所下降。『警察隨時在巡邏,肯定能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不過也有市民認為,『警務改革』是警察內部的事情,跟老百姓的關系不大。『這樣的想法也在意料之中,警務改革的成效是一個長期過程。』一位老資格的警察說。
B 質疑
改革讓當官的人多了?
41歲的崔玉宏從未經歷過如此快的職位變動。6個月內,他從新鄉市公安局牧野分局政委,轉任工業園區分局局長,又轉任東街派出所所長。在河南,所有公安分局局長都和崔玉宏一樣,經歷了『動蕩』。
改革前,派出所屬於副科級單位,改革後則昇為副處級單位。新組建的市區派出所實行『四隊一室』建制,內設案件偵查大隊、治安管理大隊、社區警務大隊、交通巡防大隊和勤務綜合室。當地一位民警算了一下,『新派出所下轄的各大隊的大隊長是正科級,而原派出所所長和指導員是副科級,以前的所長和指導員當大隊長,相當於被提拔了。』
『一下子多出來這麼多當官的,編辦那裡壓力也很大。目前有很多當上領導的警察還沒有任命。一方面是改革時間緊迫,另一方面也是考核新提拔的乾部能否勝任,這也是調動警察積極性的一種方式。』
改革是否與法律相違背?
河南省的警務改革曾遭到質疑,有人認為改革與法律相違背。此前,《法制日報》發表了一篇文章提到,派出所能否行使縣級公安機關職權。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派出所本身不具備審批、訴訟、裁決等公安分局纔享有的權力。如果法律層面的問題不解決,新組建的派出所就可能出現執法主體不合格的問題。
一位民警說,原來的鄭州市金水區公安分局撤銷後變成幾家派出所,對外稱謂是『派出所』,但內部稱謂是金水區『「第幾」公安分局』,與檢察院、法院的對接問題便迎刃而解了。
『讓改革低調地進行』
或許是『警務改革』受到太多爭議,河南省公安廳對此事采取『封口』政策,記者聯系河南省相關部門,都表示不願意接受采訪。據說河南省公安廳曾發文要求所有民警拒絕接受媒體采訪,河南一位媒體記者說,『或許警方希望讓這場改革低調地進行。』
據當地報紙公開報道,新任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曾赴商丘調研,其間對該市的公安工作進行暗訪,並提出『要積極推進警務管理機制改革,整合警力資源,進一步加強對社會面的控制,提高快速反應應急處置能力』的意見。當地公安系統人士指出,這條意見後來被河南警界視作全年工作重心,並成為改革的『原始動力』。
尷尬境地
由『局長』變成『所長』後的失落
警務改革在全國范圍出現了多個樣本:『大慶模式』是全面取消派出所,『遼源模式』是取消分局和派出所,設立警察署。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因此改革的阻力是隱形的。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很多民警對『稱謂』的改變有些不滿,『原來的局長變成了所長,原來的所長成了現在的隊長,聽起來總讓人感覺不舒服,不知情的還以為被貶職了。』
鄭州一位資深媒體評論員
告訴記者,『官本位是改革的最大阻力』。新派出所所長的行政級別為副處,相當於分局局長級別。一個公安分局分成兩三個派出所,原來的公安分局局長一般都兼任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現在變成了『所長』,一個區裡有幾個和自己行政級別一樣的領導,怎麼兼任政法委書記?『我覺得稱謂可以換一下,比如把派出所改為警署,派出所所長改為署長,讓稱謂顯得更加智慧。』
當官的多了,做事的自然少了?
『新提拔了一大批領導,當官的多了,做事的自然就少了。』這個說法在河南的警察圈子裡議論很多,有些民警說,分局的警力到了派出所,他該做行政的依舊做行政,該管後勤的還是管後勤,警力其實並沒有增加。而且當官的多了,他原來的工作自然落到了其他民警頭上,不能說民警在派出所上班就叫警力『下沈』,要提高『見警率』的有效方法只有增加警察。
專家觀點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洪道德:
『不是民警到派出所上班就叫警力下沈』
華西都市報:您如何看待『警務改革』這件事?
洪道德:撤銷『分局』確實沒有法律依據。根據《憲法》規定,公安分局是同級政府的組成部分。公安分局局長相當於同級黨委常委,同級政府副職。現在取消了分局,派出所長能進入區級常委序列嗎?原來的分局局長沒有怨言嗎?
如果按照河南警務改革目前的操作方式,在與檢法兩家對接時保留『分局』名號,那為什麼不說河南『取消了派出所,增加了公安分局』呢?
華西都市報:河南有關部門表示改革初衷是為了讓警力下沈,您認為能起到作用嗎?
洪道德:我覺得不太可能。派出所算是基層,但現在派出所提級了,整個改革增加了很多領導,領導多了,做事的當然就少了。所以,不是說分局警察去派出所上班,就叫警力下沈。
華西都市報:那您覺得警力下沈的有效方式是什麼?
洪道德:分局不能撤銷,派出所不應該提級。但可以壓縮分局行政人員,把『空閑』警力安排到派出所工作。
華西都市報:您覺得這場改革會面臨哪些阻力?前景如何?
洪道德:民警的級別如何解決?與檢察院對接按什麼法律程序?這都是現實問題。
改革是必要的,創新精神值得肯定,為老百姓服務的初衷是好的,但我覺得改革之前需要大量調研,否則改革會南轅北轍。
(文中涉及警察均為化名)
新聞背景
警務改革『新鄉模式』
2010年6月,新鄉在河南省率先推行『撤銷分局,警力向派出所一線傾斜』等警務改革。新鄉的警務改革被稱為『新鄉模式』。改革前,新鄉大的派出所有20多人,小的派出所有10人左右,卻承擔著大到偵查破案,小到排除糾紛、人口管理等數十項任務。改革後,每個派出所警力均在120人左右,基本形成了一個綜合戰斗實體和作戰單元,確保了有足夠警力第一時間處置轄區內各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