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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武漢12月26日電(劉莉莉)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26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即日起包括武漢市江岸區在內的湖北省30個縣(市、區)將正式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至此,湖北省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試點縣(市、區)達到67個,佔全省103個縣(市、區)的65%。
2010年1月31日,湖北省在37個試點縣(市、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覆蓋578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口達2394萬人。試點地區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基本藥物,實行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和零差率銷售。將國家確定的307種基本藥物和省裡增補的118種非基本藥物目錄藥品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甲類和新農合藥品目錄。
據湖北省衛生廳副廳長張俊超介紹,自基本藥物制度實施以來,湖北省試點地區的實施情況成效顯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銷售價格平均下降40%;門急診次均藥費下降、住院床日費用下降;試點地區群眾就診人數大幅提高、群眾滿意度大幅提高。根據基層用藥實際,湖北省近期將118種藥品調整增加到177種,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用藥品達到484種,有效緩解了基層用藥矛盾。
目前,湖北省正積極制定《湖北省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法》,在抓好基本藥物的配備使用和管理的同時,改進和完善招標采購與配送方式,建立嚴格的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將違法行為記錄在案並進行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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