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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因懷疑他人是小偷,一男子便私自將此人帶至房間內,與四名同事一起對其動用私刑“逼供”,在拘禁此人3個小時後,五人報警稱抓到了小偷。結果,這五名男子一併被民警抓獲。東麗區法院經審理,日前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對五人判處有期徒刑。
甘肅省男青年張某、路某、孟某、王某亮和山東省男青年王某昌均系本市一家公司的職工。2010年6月30日4時許,張某在東麗區一家旅館四樓,發現被害人周某進入走廊推開一個房間的門,便懷疑周某是小偷,遂上前將其抓住拖至路某、孟某和王某亮的房間內,王某昌聞訊後也來到該房間。隨後,五人以物品被盜爲名,將周某強行扣留並對其進行審問,其間,張某用手機充電器、接線板線抽打周某,其他四人則對周某拳打腳踢。將周某打昏後,幾人又用冷水將其潑醒,雖經周某多次告饒,仍不罷休。7時許,路某報警稱抓住一名小偷,民警當即趕到現場進行調查,並將張某等五人抓獲歸案。經鑑定,周某的傷情已構成輕傷。
法院審理後,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判處路某、孟某、王某亮、王某昌各有期徒刑1年。記者孫啓明 通訊員麗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