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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 |
4年前結婚時貼的“囍”還在牆上,王輝說媳婦一直不願意撕下來。 |
死者生前照片。 |
藥家鑫殺人案已提起公訴受害人家屬索賠54萬餘元
備受各界關注的大學生藥家鑫殺人案已於元月11日提起公訴。
元月11日,西安市中院已就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藥家鑫故意殺人案立案,審理程序即將正式啓動。鑑於本案案情重大,市中院高度重視,具體由哪位法官擔任本案審判長目前還未確定。
昨天下午,記者就本案諮詢了市中院刑事審判庭一位資深法官,該法官稱,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我國刑法中認定爲性質最惡劣的少數犯罪之一,法律主張從重從快嚴懲。我國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藥家鑫案目前呈現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來看,如果故意殺人罪名成立,被告人藥家鑫將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
西安警方通報“10·20”大學生故意殺人案
21歲大學生藥家鑫,深夜駕着私家車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騎電動自行車的女服務員張萌(化名),下車後發現張萌在看自己的車牌號,藥家鑫拿出刀子,對張萌連捅8刀,致其死亡。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已引起公安部高度關注。
看守所裏寫下兩封悔過書
作爲本案公訴人,西安市檢察院公訴處檢察官李援民在一週之前提審了藥家鑫,據李援民講,目前被羈押於市看守所的藥家鑫非常後悔,對於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認罪。
提審時,藥家鑫還特別向公訴人提交了自己在被羈押期間寫下的兩封悔過書,一封是懺悔自己一時糊塗釀下重罪,表示認罪;另一封是藥家鑫寫給被害人張妙家人的悔過書,藥家鑫希望公訴人能夠幫他把這封悔罪書轉交到張妙家人手中,請求他們也許根本不可能給予自己的原諒。
問及持刀行兇的犯罪動機,藥家鑫稱就是害怕對方記住自己的車號後對自己實施報復。對於隨身攜帶的刀具,藥家鑫稱是早就買了防身用的,平時就一直帶在身上。
受害人家屬索賠54萬餘元
記者昨天下午獲悉,藥家鑫案受害人張妙的丈夫、兒子、父親、母親、公公、婆婆等6人作爲本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的共同原告,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除被告人藥家鑫之外,其父母成爲民事訴訟部分的連帶被告人。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方在起訴書中請求法院依法從重追究被告人藥家鑫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要求3被告連帶賠償張妙的死亡賠償金68760元、喪葬費15146.5元、撫養費51909元、贍養費89306.67元、醫院停屍費15000元,共計240122.2元,請求判決被告人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30萬元,兩項賠償款項共計54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