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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錦春 資料圖片。 |
2010年12月31日,湖南郴州一些市民在該市五嶺廣場敲鑼打鼓,舉起橫幅,慶祝大貪官曾錦春被執行槍決。 |
2010年12月30日的一聲槍響,讓湖南省郴州市原紀委書記曾錦春的生命畫上了句號。
2006年前後,郴州官場發生地震。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曾錦春、副市長雷淵利、宣傳部長樊甲生、組織部長劉清江、原市長周政坤,全都因為貪腐被查。這其中,只有曾錦春被判處死刑。
法院認為,曾錦春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民憤極大,且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故判死刑。
一個本應整肅官場、查處違法亂紀的紀委書記,為什麼會走上不歸路?
宦海沈浮使他深信『關系更重要』
曾錦春的一生其實遠非眾多媒體所述的十惡不赦。在其從政任職30多年間,曾有過拼命工作為國為民的經歷和出色的工作業績。他人生的轉折與仕途沈浮密切關聯。
1968年,畢業於湖南師范大學的曾錦春被安排到郴州臨武縣教書。他主動向組織上提出,願意到更為艱苦的鄉鎮去工作。
在鄉下任教時,曾錦春憑著過硬的業務能力和認真負責的態度,很快嶄露頭角,並開始在省級報刊發表文章。
正苦於手中沒有『筆杆子』的臨武縣委辦公室負責人當即提議將曾錦春調到縣委辦專門寫材料。其仕途借此進入快車道,很快被提拔為縣委辦副主任後又調到花塘鄉任黨委書記。
受到組織重用的曾錦春深受鼓舞,更加努力工作。上世紀80年代初,全國開始掀起重文憑重知識的用人之風,曾錦春亦受益這波大潮,10年間就成了臨武縣的縣委書記,並且是當時湖南省最年輕的縣委書記,儼然一顆冉冉上昇的政治新星。
躊躇滿志的曾錦春達到了他人生的第一個高峰,但缺少官場斗爭經驗和圓滑作風的他也惹來了不少妒忌的聲音。
據曾的家人回憶,一次,郴州地區一位主要領導打電話給曾,要求他幫助自己的侄兒承包臨武縣工商局的一項工程。此時尚能堅持原則的曾錦春沒有顧及領導意願,而是秉公辦理,得罪了領導。1987年,本有望仕途更進一步的曾被調動到郴州地區國土局任第一任局長。但據媒體報道,這次調動是因為他操縱選舉。
曾錦春在郴州國土局局長位置上工作努力,出色的工作成績再度受到省地市領導的好評,但突然又被調動到了郴州地委農村工作部當副部長。
據曾錦春的兒子曾峰回憶,那段時間,他父親整夜唉聲嘆氣,不知道該何去何從。而當時社會的風氣已經在慢慢轉型,曾在失意的時候又受到了這種拜金思潮的影響,終於使他喪失了自己的信仰。
此後,曾錦春從農村工作部調動到郴縣(今蘇仙區)任縣長,後接任縣委書記。1994年,時任郴縣縣委書記的曾再一次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自認為已掌握昇遷之道的曾不再是靜等組織安排,而是設法通過自己當年在湖南師大的一位老師向高層領導舉薦,通過這位已在中央機關工作的老師的一個電話,曾錦春順利昇遷到了郴州地區紀委書記的位置上,了卻多年夙願。
仕途上的幾次變故,讓曾錦春深深認同了『能力固然重要,關系更重要』的說法。他曾經這樣教育兒子:『工作再努力也沒用,重要的是把關系搞好,如果需要錢疏通,盡管開口。』
曾峰稱,昇遷到郴州地區任紀委書記,更使其父親思想到了完全蛻變的程度。這一系列的工作變動,讓曾開始拿出當年給黨報寫稿子、乾工作的勁頭,深研官場潛規則。『此後,父親也就沿著自己錯誤的人生軌跡,一直走了下來。』
貪欲侵蝕,防線失守
在被關押於看守所期間,曾錦春曾經聯合另外兩位獄友合寫了一本30多萬字的小說,由他口述提供素材,另一人執筆。這本尚未出版的小說記錄了曾從年輕時滿載著理想拼命奮發向上的熱血男兒,到垂暮之年淪為罪犯的歷程。
曾錦春在悔過書中承認,思想的轉變、蛻化是自己到了晚年注定變質的原因。曾也力圖秉持操守,自覺拒腐防變,甚至給自己制定了『現金不收;貴重物品不收;無法拒絕的收了也要退給本人或組織』的『三不收』鐵規,然而『內外夾攻』之下終於破戒。
據他回憶,幾次帶隊招商引資時,當看到那些投資老板氣度不凡、盛氣凌人時,心中充滿艷羡,想到自己也是有錢就好,將來更氣派、更風光。而他在幾次去看望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老領導時,發現其連小孩工作都沒有安排好,就萌生了『當官管一陣子,有錢纔能管一生一世』,『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念頭。
1996年,曾的老熟人、臨武縣花塘鄉科江村黨支部書記李友甫到他家拜年,順帶提了一些雞、鴨之類的農副產品。曾錦春表示不能要對方的東西,拒絕不了後便拿兩瓶酒返為回禮。可到了1997年,李友甫再度攜禮來拜年時,便成有來無往了。『開始對收點農副土特產品等就無所謂,不當一回事了。』
門戶洞開,有心人便乘虛而入。
1997年春節,臨武縣一位乾部拿1000元紅包到曾家拜年,曾與妻子拒收。對方振振有詞地說:『如果送兩瓶酒、兩條煙價值也超過千元,而書記你不喝酒、不抽煙,給你還難處理,一個紅包方便多了。』曾錦春聽後頓悟,由此『解放了思想』,收下了這個紅包。此後,他對送來的紅包一律照收不誤,僅幾年中便收了紅包禮金100多萬元。
另外,幫助曾錦春『解開思想疙瘩』的還有時任市委書記李大倫、市長周政坤的示范效應。
身為紀委書記的他深知二人有著嚴重經濟問題,但見兩人『腐而不敗』,對黨紀國法的敬畏更是日漸淡去。『這時,就像大江大河垮了堤,洪水泛濫成災,不可收拾。收錢辦事收紅了眼,發了瘋。什麼依法用權、廉潔用權、按職用權,什麼以德用權全是一句空話。我作為紀委書記,主要任務是抓黨風廉政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可自己卻脫離本職工作,什麼礦山糾紛,什麼基建工程招投標,什麼乾部提拔等都去插手,超職越權去管,目的是以權謀私、以權謀錢、權錢交易。』曾錦春說。
知情人士說,曾放開手腳受賄時,很多老板都是直接驅車提著裝錢的蛇皮袋或者塑料袋,直接送到曾的辦公室。此類人眾多,以至於前來匯報的郴州市紀委乾部往往要等這些老板離開後纔敢進門。
郴州有官員告訴記者,曾錦春總是做一些前後矛盾的簽字或者批示,讓下面辦事的人無所適從。原因就在於兩頭收,哪邊給錢就幫哪邊,哪邊給得多就幫得多。
曾錦春在被『雙規』的前一天還心安理得地收下一名商人120萬元。2006年9月19日下午,就在湖南省紀委和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出現在他面前時,其公文包裡面還有10來個紅包。他說『這很正常』,是『這幾天出席公務活動時有關單位給的誤餐費』。他自己還沒有來得及拆開,其中,最大的一個裡面裝了5000元現金,而最小的一個也有1000元。
心態不平衡滋生『殺富情結』
曾的自我毀滅與當地的環境聯系緊密。
曾錦春所在的郴州有著『有色金屬之鄉』的美譽,也是全國19個重點產煤地級市之一。2002年後,煤炭價格開始爆漲,從200元一噸漲到2006年的400多元一噸;同時,郴州的有色金屬也隨著國際大宗商品價格的飆昇一路走高。在郴州眾多渴望財富的官員看來,一個嶄新的分金時代就此到來。
時任郴州市市長的周政坤等人紛紛通過批條子、打招呼等方式進入了煤礦『采金』。曾錦春亦不遑多讓。因此前擔任過國土局局長和鄉鎮、縣委書記,曾錦春對於資源分布、采礦行業的發展前景和審批程序等有著非常專業的認識,可以輕松地掌握各類投機人士的要害而加以利用。作為紀委書記,曾錦春同時兼任了郴州市煤礦整頓小組組長。這一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兼任,為曾錦春的斂財提供了條件。
曾錦春收受的最早一筆與礦山有關的行賄款肇始於1997年下半年。其時,礦主雷像文為承包臨武縣香花嶺錫礦安源工區,請曾幫忙。曾接受請托後向該礦領導寫條子,從而使雷如願取得承包權。2000年2月,雷為感謝曾在其承包該礦時的幫忙,將20萬元送給了曾。
曾案的最大行賄嫌疑人礦主首清文也在此期間登場。在首向曾多達18筆(次)的行賄中,有很大一部分與其經營的瑪瑙山礦水湖裡礦區與派安公司的糾紛有關,首曾分5次給曾送來200萬元。但曾左手接受首的巨款,右手也攬進了派安公司的『孝敬』。2004年7月10日,曾錦春終於主持召開協調會議,派安公司與宏達公司達成和解協議。
除了插手礦山各類事端牟利外,曾錦春在後來的悔過書中承認,他明白要想暴富,主要的途徑是自己開礦。為了辦礦他收受大額賄賂,投資2707萬元,分紅利達1000多萬元。為了應付組織上的查處,他便化名朱幾在、何六周、朱中華等個體老板的名義入股,欺騙組織。
而利用職權乾預司法部門辦案,插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也是其受賄索賄的重要渠道。
2001年3月,郴州市宜章縣民營企業主王文漢將廣東省樂昌市南嶺鐵路美光有限公司訴至縣人民法院,要求該公司履行聯營合同,償還70多萬元。由於法院遲遲不開庭,王文漢向曾錦春行賄數萬元。在曾的乾預下,2002年5月,宜章縣法院下達一審判決,判決被告美光公司付給王文漢人民幣170萬餘元。但雙方均不服判決,上訴到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這一次,曾錦春倒向了美光公司這邊。他甚至將曾為美光公司做過審計鑒定報告的郴州正一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叫到辦公室,要求修改對美光公司不利的地方,否認審計結果。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領導也被曾錦春叫到辦公室面授機宜。最終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王文漢沒有主體資格而判其敗訴。
參與曾案的調查人員透露,去長沙或者北京開會辦事都是曾索賄的良機。『在這個時候,他會打電話給那些老板,你給我拿多少個來。』在曾的心目中,索賄和受賄的基本單位,早已將萬元計算的人民幣稱之為『個』,『個』數的多少決定關系的遠近和其幫忙支持的力度。
前述人士稱,曾瘋狂地受賄、索賄,插手各類經濟糾紛,甚至制造事端牟利,與其內心深處的『價值觀』是緊密相連的。在曾的心目中,自己曾為黨為國辛苦數十年成績斐然,卻仍然收入一般,而那些大字不識兩個的人,卻能依靠運氣或者關系陡然成為家產千萬、逾億的富翁,實在是社會分配的不公。『他有一種強烈的殺富情結。遇到這樣的老板,多是來一個宰一個,絕不放過。』
曾錦春的民憤被放大了
曾錦春在悔過時曾表示,他以往去外地考察、旅游時看到那些民族英雄的塑像;下鄉調查研究,看到一些過去當官者留下的碑文,心中非常感慨,也憧憬著自己將來能夠塑像留碑,流芳百世。在其心目中,似乎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有身陷囹圄的一天。
在曾被司法機關帶走後的一兩天,郴州市區有鞭炮聲響起,也有人打出了橫幅:『感謝黨中央為郴州人民除害!』這些成為『曾民憤巨大』的印證。
然而,實際上,上述行為都是『被曾傷害過的人士所為』。一位深諳個中原因的人士告訴記者,花費逾5萬元的鞭炮是某商人組織放的,而上街游行的人員則是另一老板指揮的。
『很多人被曾所害,但這些人多是官員和商人,曾錦春有商憤、官憤,而民憤不大。』這位人士說,事實上,曾對於普通民眾仍是可『親近』的:他的辦公室隨時可以向市民、農戶和記者敞開,對於一些百姓的冤屈他也能秉公查處,甚至督辦到底。
『曾給人的印象還可以,做事紮實,不講條件。』原郴州地委一位領導這麼評價,『有一次,曾錦春下去檢查工作,看到一位老農民挑著一擔谷子很吃力,他便下車從老人肩頭接下扁擔,硬是幫老人把谷子送到家。』
湖南省委一工作人員透露,在湖南省第8次黨代會期間,曾錦春列席參會。一個晚上,曾突發急性腸胃炎疼痛難忍,急切間撥打賓館值班服務員的電話,但卻無人接聽。第二天,曾將此事向大會秘書處作了反映。有關領導指示將擅離職守的服務員開除。曾聞訊後,馬上找到相關領導表示,當晚是自己撥錯了電話,請求撤銷對服務員的處分。
參與調查曾案的人士稱,曾不少的『親民』之舉與其瘋狂受賄、罔顧法紀並不矛盾。因為在曾的思想價值觀中,對於民間的弱者是支持的,對於有錢的老板則不妨宰殺。而如果有官員擋其斂財之道,同樣要無情打擊。
他說,永州道縣縣委書記等被抓後,縣城也響起了鞭炮,也有人游行。在經濟角逐或者糾紛中受到冤屈的人,期望對貪腐的官員予以嚴懲,在經濟犯罪一般不被判死刑的情況下,他們以這類方式放大了民意,客觀上助推了曾走向死亡之路。當然,這同時也給了那些違規插手經濟糾紛的官員以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