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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偶然,人生短暫,人應當怎樣度過一生,這是每一個有靈魂的人在人生的某一時刻必定會思考的問題。在人生大部分的時間,忙忙碌碌,很少會去想這個問題。只有偶然獨處時,或在無眠的靜夜,這個令人惆悵的問題纔會突然來到我們心中。
哲學家福柯的人格魅力之一,在我看來就是他極力倡導並一生不懈實踐的『生活美學』。有一次,福柯對友人說:『使我驚訝的是,在我們的社會中,藝術只與物體發生關聯,而不與個體或生命發生關聯……每一個體的生活難道不可以是一件藝術品嗎?』福柯的一生,潔淨高雅,我行我素,超凡脫俗。對於生活,福柯充滿審美的熱情,他力圖使自己的生活具有美的形式和美的內容。他不僅使自己的生活成為一件美不勝收的藝術品,也倡導人們將他們的生活塑造成藝術品。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創造藝術品成了一種職業性的活動——由畫家作畫,由雕塑家雕塑,由音樂家作曲,由文學家寫小說,由攝影家拍照。而這些人只佔人口的極小一部分,也許連百分之一都不到。我們絕大多數的人,我們這些凡夫俗子,變得與藝術無緣。福柯卻告訴我們,我們的生活不但可以而且應當成為一件藝術品。這是多麼美好啊。僅僅想到有這樣的可能性,就令人興奮不已。
當福柯說生活可以是一件藝術品時,他提供了什麼樣的依據呢?他的依據首先在於自我並不是事先給定的,而是由我們每個人用一天一天的生活創造出來的。不能否認,我們的生活和自我正是我們自己做出的一系列選擇的結果。無論我們是貧窮的還是富有的,無論我們是幸福的還是痛苦的,無論我們是智慧的還是愚昧的,在很大程度上,這都是我們自己選擇的結果,都是我們對自己生活的塑造。
人的自我是被發明出來的,而不是被發現出來的。發現是去找到一個已經存在的東西,而發明卻完全是無中生有。如果人的自我是被發明出來的,人本身就沒有任何不可改變的規則、准則或規范,也就不存在什麼隱藏在外表之下的本質。因此,畢其一生,福柯一直在理論上和實踐上為抗拒『說出關於自己的真實情況』這一命令而進行著一種『游擊戰』。他堅持認為,一個理想的人『並非那種努力去發現他自己、他的秘密的「真實」的人,而是那種力圖發明他自己的人』,是那種不受傳統道德約束的人。
人的本質——假如人有本質的話——並不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固定的、普遍的東西,而是由許多帶有歷史偶然性的規范和准則塑造而成的,而那些規范和准則,又是由每個人都必須在其中成長的風俗、習慣和制度所規定的。所有的文化都為生活於該文化之中的人們灌輸了各種各樣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行為規范和道德習俗。
從我們一降生到人世開始,從我們牙牙學語時開始,我們就在某種規范和習俗中生活,其中最典型的是語言,沒有人可以脫離開幼年的語言環境。對於這些規范和習俗,一個沒有創造力的人會循規蹈矩,亦步亦趨;而一個有創造力的人卻會在自己的生活和自我塑造的過程中對這些規范加以改變。而所有有創造力的人要做的第一件事,應當不是去創造小說、詩歌、音樂、美術,而是把自己的生命塑造成一件藝術品。難道對一個人來說,這不是最重要、最值得去做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