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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重慶市五中法院開審審理王東明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馮平、黃崇軍、楊長彬、徐衛紅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王東明被指控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行賄罪、敲詐勒索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八項罪名。
檢察機關指控,1996年以來,王東明及王天倫(已判刑)為牟取非法利益,先後糾集王天平、李滄海、張應、楊玉華等人(均已判刑)先後成立了重慶永紅食品有限公司、重慶今普食品有限公司。
他們在重慶市合川區、大渡口區、九龍坡區、高新區有組織地實施強迫交易、故意傷害、敲詐勒索、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活動,通過對合川部分區域的生豬收購市場和重慶市高新區渝洲交易城等八個農貿市場豬肉銷售市場的壟斷和控制,獲取巨額的經濟利益。自1999年以來,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東明及王天倫為組織、領導者,以王天平、李滄海、張應、楊玉華、李德勇為積極參加者,以唐友彬、彭剛、王洪偉、李偉、劉朝忠等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以永紅食品公司、今普食品公司為依托,在重慶市合川區、大渡口區、九龍坡區、高新區等地,通過有組織地進行故意傷害、敲詐勒索、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向多名國家工作條件人員行賄並利用其包庇、縱容,在長達十年時間內持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一定地區形成了重大影響和對生豬收購、豬肉銷售行業的非法控制。
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