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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信勇出庭受審
原重慶市渝北區副區長、重慶科技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劉信勇,被群眾戲稱為『賭王』,他在賭桌上一次輸贏三四十萬是家常便飯。
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對劉信勇提起公訴,指控劉信勇以賭博獲利為目的,長期邀約或參與賭博,獲取巨額非法利益;主動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收受他人3160萬餘元賄賂,其行為已涉嫌賭博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2010年2月24日,重慶市第一中級法院對劉信勇作出一審宣判:劉信勇犯賭博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數罪並罰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賭博犯罪所得及尚未退出的受賄犯罪所得贓款共計人民幣1160萬餘元繼續予以追繳。
劉信勇沒有提出上訴。喜歡賭博的他沒想到,自己最後輸掉的是整個人生。
為賭博參黑護黑『混社會』
劉信勇有兩大愛好,一好『權』,二好『賭』。1998年,他迷上了打麻將,在任豐都縣縣長時,一次竟然驅車4小時,為的是跟牌友打通宵麻將,第二天早上再趕回豐都開會。2004年國慶期間,劉信勇參加一開發商兒子的婚禮時,一夜麻將竟贏了31萬元。2005年9月至2009年4月,他多次組織或參加聚眾賭博,從中獲利200萬餘元。
劉信勇對麻將的迷戀,注定他在這條邪路上越走越遠。他明知陳知益、鄧宇平等是『涉黑』組織的頭目,仍然主動參加並為其召集參賭人員共同牟取暴利。正是由於劉的參黑護黑,從2008年3月到2009年3月,賭場通過向參賭人員『放水』,輸贏金額近10億元,從中非法獲取暴利3000萬餘元。
赴澳門賭博兩天輸掉200萬
參與賭博得有巨額『賭資』。劉信勇為了參賭,充分利用手中的權力撈錢。2002年劉信勇在空港工業園區(原為重慶科技產業開發區)當管委會主任時,認識了兩個房地產老板陶某和曹某。2004年1月,曹、陶邀約已調任南岸區副區長的劉信勇到澳門游玩。同月23日,劉信勇與曹某進入葡京賭場賭博,當晚就輸了幾十萬元,次日又輸掉100多萬元,兩天共輸掉200萬元港幣。
劉信勇叫曹某幫他先把錢墊上,曹某就對陶某說:『領導輸了200多萬元港幣,我們兩個在項目上調出錢幫他還賭債。』原來,曹所說的項目,就是他和陶在該園區內購地151.7畝,開發的『青麓雅園』房地產項目。
劉信勇利用職權幫助曹、陶拿到了土地證,曹某順利獲得銀行貸款3000萬元並用於『青麓雅園』項目開發。二人幫劉還200萬元賭債,也就順理成章了。
乾股受賄分2000多萬
劉信勇何以支橕起平日的豪賭?劉信勇是一個大賭徒且所耗賭資巨大,其豪賭所需資金的來源仍是一個謎。
經過辦案乾警的偵查,發現劉信勇曾與曹某等多名商人合伙辦公司,可能是『乾股受賄』,而且數額巨大。2004年,劉信勇和曹某商量合伙開發房地產,並邀約龍某、周某,決定對曹的房產公司進行增資擴股,將注冊資本金從原有的2300萬元增至1億元。根據約定,除了另外兩名小股東外,劉、曹、龍、周分別佔公司股份的比例為15%、26%、32%、23%。劉信勇以兒子和姨姐的名義出資1500萬元。
據劉信勇交代:『按我實際交的1500萬元在總投資1.7億元中所佔的比例,我應分利3100多萬元。這樣算來,我通過「少投資多分利」有2221萬元。』
『重慶第一貪』受賄3160多萬
2005年4月,劉信勇又和龍某、周某開發另外一個房地產項目,以自己妻兒成立的某房地產公司為平臺,又是拒不追加資金,經過『少投資多分利』而多得非法利潤719萬餘元。
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對劉信勇提起公訴,指控劉信勇以賭博獲利為目的,長期邀約或參與賭博,收受他人3160萬餘元賄賂。
劉信勇受賄金額超過此前的晏大彬,成為『重慶第一貪』。
劉信勇:自己打麻將一是為了好耍,二就是為了贏錢。
一老板:我們無非就是借打牌名義給他送錢,畢竟他是當官的,很多事兒都要求到他。
辦案人員:劉信勇幫過什麼人,做過什麼事,他都記得清清楚楚。因為他知道,這些記憶就是日後討回權力之債的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