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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一家鋼材加工公司的業務員張某『孝順出偏差』,涉嫌偽造客戶企業函件,提取本公司為客戶加工的鋼材80餘噸變賣,得款20餘萬元,全部用於給父親看病。周三,此案在西青區法院開庭審理。張某的律師當庭指出,雖然張某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但在道德上可以理解,希望法庭對其從輕發落,予以緩刑。
業績突出
他曾是個出色業務員
張某是吉林省人,父母和兄長都在老家生活。法庭上,張某說,他高中畢業後一直在外面打工。2003年,他來天津發展,後來應聘到現在這家鋼材加工企業做業務員,業績一直比較突出。2007年,其父病情加重,因為家裡條件有限,沒能深入治療。2008年三、四月份,其父被查出腎衰竭、尿毒癥,還有一些並發癥。
張某說,2007年,他把掙下的錢全都給家裡了,還是不夠用,纔打起公司鋼材的主意。此前,做鋼材廢料生意的河北省人吳某曾找過他。跟很多聯系廢料生意的人一樣,吳某先是在門前問保安,找誰聯系業務,因為張某比較能乾,保安就把張某的電話給了吳某,張某當時並沒放在心上。
為父治病
他私賣公司鋼材籌錢
父親病重,為了籌錢,張某想到了吳某。在鋼材加工行業,普遍用復印件提貨。作為加工部業務員的張某熟悉這個程序。他根據自己要『提貨』的數量,按照一家客戶企業的提貨單再打出一份,附在原來帶印章的提單上再復印一遍,偽造成新的提貨單。拿著這樣的『提貨單』,他先後分9次提出80餘噸鋼材,賣給了吳某。
張某說,最初他沒想把公司的鋼材私自賣掉,只想趁鋼材價高的時候先賣出去,再找個低價買回同樣數量的鋼材補回來,賺個差價。沒想到,『隨著我父親病情加重,錢用得越來越多,那時候我想補已經沒有那個能力了。』賣給吳某的鋼材,總共換回20餘萬元,張某全都寄回老家,給父親看病用了。
東窗事發
他卻沒想到事態嚴重
在法庭上,張某說:『在鋼材行業,業務員中間掙差價也是常有的事,沒想到事態發展那麼嚴重。』
因為張某所在公司欠加工企業貨款,對方曾把張某所在公司告上法庭。張某作為代理人還參加過開庭。『我當時就想跟法庭和單位負責人把事情講清楚,後來,對方索賠數額太高,要求賠償八九十萬元,我沒法承受,就一直在等公司和他們交涉,希望能把價降下來。』
『等』的過程中,出事了。2010年4月1日,張某聽到其他員工說公司老總正在調查這些『問題貨』的事。張某一聽害怕了:『我主動找到老總,把整個過程說了一遍。』當天,張某因涉嫌職務侵佔罪由公安西青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他被逮捕。
西青區檢察院公訴稱,張某利用其擔任業務員負責客戶提貨的職務便利,偽造客戶《自提函》,多次將公司共80餘噸鋼材運出變賣,得款20餘萬元,用於給其父看病,經鑒定鋼材價值58萬餘元。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1條,應當以職務侵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起訴書中,稱張某是自首。
本案在西青區法院審理時,張某所在的公司作為被害人參與訴訟。此方稱,因為沒有按約定給客戶發貨,公司被客戶告上法庭,後來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公司賠償客戶80萬元。他們希望通過參與張某案件的審理追回部分損失。庭審過程中,審判長問張某,是否願意按照刑事訴訟的全額退贓。張某說:『我現在有這個意願,委托給我妻子來辦。』
懇請輕判
他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證據顯示,張某出事後,其妻籌了20萬元,張某的嫂子籌了20萬元,還差18萬餘元,他們還在找親友籌集。公訴人稱,張某涉嫌職務侵佔罪數額巨大,但其有自首情節而且退還了大部分贓款,侵佔的贓款也都用於其父治病,認罪態度較好。希望法庭能根據這些情節減輕處罰。
張某律師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不表異議,但對涉案價值的認定提出異議,認為價格認定程序存在問題,造成數額『巨大』,對張某不公平。此外,律師還提出:『張某作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作為兒子,為重病奄奄一息的父親,把公司鋼材變賣,這種行為在法律上不允許,但在道德上是可以得到理解的,被告人主觀犯罪惡性不深,社會危害性相對較輕,應從輕處罰。』
最後陳述時,張某說:『由於我的法律意識淡薄,沒意識到嚴重性,鑄成大錯,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懇求法庭給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庭審當天結束,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