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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0年年底住建部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將於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在規范商品房屋租賃行為,維護租賃雙方合法權益等方面,有不少新規定,這可能意味著北京將至少有百萬『群租族』和『地下租客』要重新尋找棲息之所。業內人士表示,群租現象在天津同樣存在,但總體比例不大,新規對天津的影響更多集中在『二房東』方面。
天津仍存在分割出租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外界普遍將這一規定解讀為『禁止群租、分割出租』。《辦法》施行的日子越來越近,天津房屋租賃市場情況如何?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津城仍存在房屋群租、分割出租現象。昨日下午,在濱江道附近某高層公寓,某中介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他手中有多套一室房源可供出租,月租為450元至750元,房間平均面積為5平方米。看房時記者發現,這些所謂的一室房源就是面積較大的公寓隔成的小房間。『來這租房的大多是剛畢業的大學生,目前我在該小區負責多套公寓,租客達百人以上。』
『商品房屋租賃新規會不會對你們分割出租產生影響呢?』面對提問,上述工作人員立即表示不會受到影響。『我們分割出租好幾年了,還沒聽說過這個規定,我認為不會有問題。』隨後,記者在鞍山西道、華苑等區域也發現部分群租房源。正在找工作的房客小劉表示:『新規什麼的我不清楚,什麼時候來驅趕我們,再找新住所也不遲。』
二房東行為將被嚴控
鏈家地產市場部經理王倩表示,津城市區群租現象確實存在,比如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改成幾個單間出租。『不過天津群租比例較小,新規對租賃市場造成的影響不大。』除限制群租外,《辦法》還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王倩認為:『這項規定一旦落實,二房東的生意恐怕就不好做了,對遏制租賃市場價格將起到重要作用。畢竟二房東背著房主加租,也是房租上漲的推手之一。根據我們的預測,2011年春節後,天津租金均價漲幅將高於去年同期的200元,可能會達到300元左右。』
有業內人士認為,中低收入的群租房客很難短時間內找到合適住所,執行新規時運用行政手段強行驅趕顯然不妥,應該想辦法建設更多的廉租房和公租房,並逐步向外地人以及剛畢業的資金實力不強的大學生開放。
部門回應:執行細則尚未出臺租賃實現網上管理
對於即將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市國土房管局有關人士表示,目前天津還未出臺相關細則。不過該人士透露,目前在天津行政區域內,房屋租賃經營單位備案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均已實行網上管理制度。
該人士表示:『房屋租賃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可以使用《天津市房屋租賃合同》或《天津市房屋轉租合同》。網上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應當可以通過三種方式進行。第一種,租賃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管局通過房屋租賃管理網絡信息系統輸入登記備案信息,雙方確認後,網上打印租賃合同並簽署,同時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第二種,租賃雙方可以從房地產綜合信息網上下載房屋租賃合同,填寫具體合同條款並簽署後,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管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將合同信息輸入房屋租賃管理網絡信息系統;第三種,租賃雙方已簽訂書面協議的,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管局辦理網上登記備案手續時,通過房屋租賃管理網絡信息系統輸入合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