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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系已歷20個年頭。20年來,中國與東盟雙方追求互信共贏,不斷推動雙方關系的深入發展,取得了世人矚目的成就。
從地理位置上看,中國與東盟要麼『肩並肩』,要麼隔海相望、一衣帶水。地理上的接近使得中國與東盟國家之間的聯系和交流更為便捷。隨著冷戰的結束,豎立在中國與東盟之間的『冷戰藩籬』得以拆除,而中國與東盟的對話關系隨之建立。1991年7月,錢其琛外長以貴賓身份出席了第24屆東盟外長會議開幕式和東盟外長系列會議,意味著中國與東盟對話關系的正式建立。
除了地理上的鄰近外,中國和東盟對近代史有著相似的記憶,對國家發展任務也有著相同的需求,雙方對話關系的建立無疑大大地促進了雙方在各個領域的合作。2003年,中國與東盟正式確立雙方為『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伙伴關系』,就是對雙方相似歷史記憶與共同發展需求的反映。
在歷史記憶方面,中國和東盟都非常珍視來之不易的獨立與穩定局面。東盟早在1971年就發表《和平、自由和中立區宣言》,而中國也一直強調『穩定』的重要性。在對1984年至2004年20年間中國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中國外交部分進行梳理統計後發現,中國政府提到『穩定』高達61次。在發展需求方面,中國和東盟國家都是發展中國家,在消除貧困、實現繁榮等方面擁有廣泛的共同利益。2010年1月1日,雙方建成了囊括19億人口、近6萬億美元經濟規模、4.5億美元貿易總額的自由貿易區,把雙方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
當然,由於受到冷戰思維的影響,雙方在一些層面上仍存疑慮,特別是東盟國家對中國的快速發展疑慮頗深。
20年來,中國在發展與東盟關系的過程中以『增信釋疑』為主線,提出了『新安全觀』、『睦鄰、安鄰、富鄰』等創造性的周邊外交方針,主動參與到由東盟設計、倡導和主導的多邊合作機制,在政治上奉行『各國一律平等』原則,在經濟上『多予少取』,在安全上『自我克制』。例如,1994年,中國加入東盟主導的東盟地區論壇;1997年,中國頂住金融危機宣布人民幣不貶值;2002年,中國與東盟發表了《南海各方行為宣言》;2003年,中國率天下之先加入了《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這些舉措增進了中國與東盟之間的互信,成功地塑造了中國作為東盟國家『合作者』的國際形象。
鄰裡口角多,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在中國與東盟部分國家之間還存在一些領土和海域管轄權之爭,這是相鄰國家之間經常存在的問題。但中國與東盟采取『和平、穩定與繁榮』的價值取向,使南海20年來保持了相對穩定的局勢。其實,中國與東盟在維護南海地區穩定上具有共同利益。2002年,中國與東盟發表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指出:『東盟與中國之間需要在南海創造一個和平、友好、和睦的環境,以增進該地區的和平、穩定、經濟發展和繁榮。』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是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益補充,它強調奉行各項國際關系基本准則和國際法;敦促各方建立信任;勸誡各方自我克制;確立一致同意原則;鼓勵各國共同開發等,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框架下對南海周邊國家的行為作出了較切實可行的倡導。自2002年至今,南海局勢大體保持穩定,各方在南海地區的信任建設與合作也有所進展,例如,中、菲、越三國依據《宣言》簽署了合作勘探南中國海的協議,成為南海共同開發的典型案例。由於《宣言》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以及各國之間仍然存在的相互疑慮,使得違反《宣言》的單方舉措時有發生。但這並不能否定該《宣言》的意義。正如中國外交部長楊潔篪所指出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作用就是增進有關國家之間的互信,為最終解決爭議創造有利條件和良好氣氛。』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是中國與東盟關系發展的結果,也是雙方互信程度增強的見證。但要使該《宣言》發揮更大作用,需要各方切實遵守承諾,需要各方進一步增進互信。如果沒有充分的互信,即便制定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行為准則,也無益於抑制違反准則的投機行為。
2010年12月,楊潔篪外長在『藍廳論壇』上指出:『所有國家都應發揮建設性作用,不做制造矛盾和緊張的事,不做使問題復雜化的事,而是多做有利於地區穩定的事,多做增進互信的事,多做促進團結的事。』
2010年10月,中國與東盟決定於2011年1月24日至25日在雲南昆明舉行外長會議,就南海問題進行磋商,就體現了中國與東盟發揮建設性作用、維護地區穩定、增進互信、促進團結的做法。中國與東盟外長會無疑將有助於各方增信釋疑,有助於進一步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精神,並為進一步解決南海問題創造有利的條件和良好的氛圍。
總之,回顧中國與東盟20年的發展歷程可清晰地看到,中國與東盟雙方都在努力地增信釋疑,追求共贏。我們也可以發現,在每次『中國威脅論』出現之後,都會出現中國與東盟關系的新進展,反而成為改善與推進中國東盟關系的預熱信號。因此,盡管南海爭端是中國與東盟部分國家之間的一件不快之事,但也將會是雙方增信釋疑的一次重大機遇。(陳慶鴻作者單位: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