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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用真幣冒充假幣,騙子在蒙蔽了山東一名婦女後,又用冥幣冒充40萬元假幣,從該婦女手中騙得10萬元購幣款。騙子杜某被紅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處罰金4萬元。購買假幣的婦女也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案情回放一婦女買假幣10萬元打水漂
被告人杜某系安徽省渦陽縣人,2009年7月因實施假幣詐騙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面對寬大處理,杜某不思悔改,繼續物色目標實施詐騙。在上網聊天過程中,他與山東省淄博市婦女張某成為網友。杜某出生於1971年,而張某比他小一歲,是個體經營者。2010年6月,杜某和朋友王某(另案處理)決定一起對張某實施詐騙。杜某告訴張某自己有大量假幣,連銀行都查不出來,可以低價賣給她,張某表示願意購買。
去年7月的一天,杜某乘車前往山東省淄博市,與張某見面,並交給她兩張面值50元的『假幣』。張某到銀行要求將『假幣』存入自己的賬戶。銀行工作人員接過『假幣』,經檢驗後將其存入張某的賬戶。令她想不到的是,杜某交給她的竟是任何銀行都可以接受的真幣。
去年7月20日,張某來到天津紅橋區一家咖啡店,和杜某、王某繼續商討購買假幣事宜。張某下決心用10萬元人民幣從杜某手中購買40萬元假幣。同年7月30日,雙方再次來到這家咖啡店,張某將10萬元人民幣交給了杜某、王某等人。接過錢,杜某等人將分成40包的40萬元『假幣』交給了張某,然後逃離現場。當天,張某打開包裹後發現,不僅每沓錢的表面一看就是復印的假幣,且假幣裡面大多是印著『冥府銀行』和閻王爺畫像的冥幣,張某立即報警,並供述了買假幣經過。當天,警方將杜某抓獲,並搜出贓款7萬元,杜某交待另3萬元贓款給了王某等人。
法院審理騙子緩刑取消被騙者也獲刑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張某明知是假幣而購買,其行為已構成購買假幣罪。其中購買假幣數額較大部分(表面假幣80餘張,面值4300元),已構成犯罪既遂。其餘數額特別巨大部分(冥幣),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
杜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緩刑,數罪並罰。張某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屬立功,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基於以上理由,紅橋區法院撤銷杭州市法院對杜某做出的『判3緩4』的刑事判決書,決定對其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張某犯購買假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5萬元。記者張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