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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法院,10年的案子終於了啦!』李大爺激動地握著法官的手說。市一中院昨天(27日)向北京市汽車貿易公司發還安置款400餘萬元,這筆錢款主要用於支付公司老職工的醫藥費、供暖費、社保基金等開支。
這起拖了十年的執行案件,甚至幾度中止執行,怎麼忽然成功執結了呢?承辦法官把這歸功於去年法院與五大銀行簽訂的集中協助查詢協議。
2001年,法院判決北京市廣外住宅合作社給付汽車貿易公司安置費等相關費用千餘萬元;2002年2月,汽車貿易公司申請強制執行此案,廣外住宅合作社表示無履行能力;由於汽車貿易公司沒有提供執行線索,2002年12月,案件被裁定中止執行。
2004年,汽車貿易公司發現廣外住宅合作社名下有27套房產,法院審查後,依法對這27套房產予以評估、拍賣,汽車貿易公司獲得拍賣款600餘萬元。因廣外住宅合作社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這起案件再次裁定中止執行。直到去年又重新啟動。
『多虧了銀行合作,纔執結了這起案件。』法官介紹,法院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北京銀行等5家銀行的北京分行簽訂了《集中協助查詢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協議》,建立了委托銀行集中查詢被執行人銀行賬戶、金額、資金往來等信息的工作模式,實現了在一家銀行對相關信息一站式查詢。
以汽車貿易公司申請執行案件為例,按照以往的工作模式,汽車貿易公司需要主動提供執行財產線索或被執行人賬戶信息,對於被執行人賬戶,法院也僅能查詢到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開戶銀行的名稱,無法查詢到賬戶餘額及交易情況等實質性內容。
和五大銀行合作後,法官可以依職權主動啟動查詢程序。經幾番查詢,法官發現廣外住宅合作社在中國工商銀行的一個賬戶內有存款370餘萬元,在中國建設銀行的一個賬戶內有存款30餘萬元。審查後,法院向廣外住宅合作社送達了強制執行告知書,凍結了賬戶資金。
據悉,市一中院自去年11月與五大銀行簽訂集中協助查詢協議以來,已在五家銀行查詢近1863個賬戶,查出涉案金額40多億元,經與雙方當事人核實後,對其中可依法凍結、劃撥的款項予以執行。(記者高健通訊員楊清惠)
李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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