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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某和同事唐某一天下班後一起到位於塘沽上海道的一家小酒館裡吃飯,每人喝了一斤白酒,酒足飯飽後就迷迷糊糊打車回家。上車後,兩人就不斷地大聲嚷嚷,唐某還使勁踢前面座椅。開車的孫師傅一見這倆人明顯是喝多了,就想著趕緊將他們送到地方,給不給錢都沒事。孫師傅不計較車費,可沒想到這兩個醉鬼卻反向孫師傅要錢了。到了響螺灣大道的碧水莊園附近,申某忽然讓孫師傅停車,還叫囂著說孫師傅多繞路了,讓孫師傅給他們賠錢還要『感情損失費』。孫師傅當然不給,不料申某竟然掏出一把小刀威脅孫師傅把身上的現金、手機都交出來,唐某也揪著孫師傅的衣領惡語威脅。在脅迫下,孫師傅只好把身上的400塊錢和手機交了出來,隨後駕車離開。
很快,孫師傅就報了警。當民警和孫師傅趕回到案發的地點時,沒想到申某和唐某還在原地坐著,『肯定是喝多了,也找不著家了,後來警察就把他們帶派出所去了。』孫師傅說。
案發後,申、唐二人對受害人孫師傅又是寫『諒解書』又是進行賠償。鑒於申、唐二人認罪態度較好,並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並得到了受害人的諒解,最終,法院決定對二人從輕判決,最後申某、唐某以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000元。(見習記者劉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