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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准備拍賣她的房子了,這下我放心了,她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2月18日,柳州生意人何老板主動打電話告訴記者,言語中透出一絲興奮。
何老板口中的『她』名叫奉麗娟,因欠債不還,4年前,何老板拿到法院判決生效的民事判決書後,出資萬元懸賞尋找奉的下落。此舉在柳州市屬首例。雖然有人提供線索並協助法院成功找到了人,但因為一個小『失誤』,導致奉又消失在人海。4年間,何老板堅持不懈地尋找,終於取得突破性進展,查到奉麗娟在南寧市買了一套房子。
記者了解到,法院已經裁定查封奉麗娟的房產,並委托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拍賣。何的4年追債歷程,再次見證了法院『執行難』到底有多難。
出資萬元找人
意外錯過機會
何老板說,他和奉麗娟的『恩怨』由來已久。
2005年初,何在柳州市飛鵝路開了一家飯店。某日,一個中年女人前來吃飯,150元的賬只付100元。幾天後,她再來時,不但爽快結賬,還憑借一番說辭,讓何以為她有經濟實力和能力,將飯店承包給了她。這個女人就是鹿寨人奉麗娟。
結果,何老板陷入無窮無盡的煩惱:奉麗娟拖欠房租、承包費等,且不按時發放工人工資。不僅如此,奉還以相同手段承包其他路段的酒樓,甚至鬧出以白紙冒充工資的轟動性事件,引起勞動保障部門的關注。一段時間後,奉消失在人海,給何老板留下一個爛攤子。
於是,何老板被迫在2005年8月起訴奉麗娟,要求對方履行協議,支付欠款。判決生效後,奉麗娟根本不履行債務,也找不見人影,她在鹿寨老家的一套房子,同樣因為欠債早被查封拍賣。
無奈之下,何老板想出『絕招』:出資萬元,通過法院懸賞『找人』。
懸賞公告貼出半個月,何老板接到線索:奉麗娟在南寧!2006年6月初,柳州法官趕赴南寧,將與客戶吃午飯的奉麗娟堵在飯桌上,隨後帶回柳州司法拘留,當時南國今報還整版報道了何老板的『懸賞』之旅。
然而,這次懸賞並沒有結果。2月18日,記者與何老板聊起此事,他抱憾得直拍大腿:2006年6月14日上午,何帶著兩個朋友來到拘留所,想和奉麗娟商談申報財產、制定還款計劃等問題。按照何的計算,奉麗娟應該在次日纔被釋放,他們於是提前做准備。沒想到,一提起奉的名字,民警立刻說:『她剛走,你們來早一點就能見到人。』
原來,由於計算時間出現誤差,奉麗娟在2006年6月14日就已拘留期滿被釋放。
何老板和朋友追出拘留所,茫茫人海,哪裡還有奉的身影?無奈,何老板再次踏上『懸賞尋人』之路。
尋人公告四處貼
酬金翻倍仍無果
既然第一次找到奉麗娟是通過懸賞,何老板鐵了心堅持走這條路。只是他沒有預料到,過程如此艱辛:第一次懸賞,半個月就有結果;而第二次,足有4年多纔現曙光。
何老板說,他多次在南寧、柳州和鹿寨之間奔波,協助法院將100餘份蓋有公章、A4紙大小的懸賞公告,張貼在火車站、汽車站、賓館等公共場所的公告欄裡,還有一種特制的『小號』懸賞公告,只有巴掌大小,累計向快巴司機、旅館老板、賓館服務員等人發放了200餘份。由於鹿寨是奉麗娟的老家,何老板重點關注,甚至還設法把懸賞公告貼到奉的家人住處。
為了讓看公告的人印象深刻,何老板甚至將設法弄到的奉麗娟照片印在懸賞公告上。『我知道這種方式可能侵犯奉的肖像權,但我就是想通過這種方式,「逼」她出面來告我,好讓我找到她的下落。』沒想到,奉麗娟既不出面,也不起訴。卻輾轉傳來口信,大罵他『沒良心』。
采訪期間,記者曾去柳州火車站,旅客留言欄裡依然貼著懸賞公告,紙張雖然有些破舊,奉麗娟的正面照片依然清晰;一些來往旅客忍不住停下腳步,好奇地閱讀公告內容,然後望著奉的照片直搖頭。
各種方法使盡,何老板還加大『籌碼』:將懸賞公告的酬金漲至兩萬元。何說:『我相信奉麗娟不可能躲一輩子!』
查出債主新房產
取證時狹路相逢
遍地撒網的公告,的確引來不少『報料者』,有的說在某某地方看見奉麗娟,有的說發現奉麗娟在某某快巴車上。
何老板興衝衝前往,結果總是空歡喜一場,『報料者』提到的『奉麗娟』要麼沒了蹤影,要麼認錯了人。有一次,何老板剛起床,就接到一名男子打來的電話,自稱是柳州至鹿寨的快巴司機,『你要找的人在我車上啵,你快點來啊!』何來不及洗漱,趕緊下樓打車趕到汽車總站,結果,那個『奉麗娟』並非他要找的人。
一轉眼到了2010年夏天,奉麗娟已經『消失』4年多,何老板的心頭愈發焦慮:這個女人到底在哪裡呢?9月20日,何在街頭偶遇一個老朋友,對方的一句話讓他驚喜萬分,內心立刻燃起無限希望:『你還在找奉麗娟啊,她都買了一套大房子了!』
何趕緊讓老朋友細說詳情,並趕到南寧,通過出示相關判決書、懸賞公告以及奉麗娟的身份證號碼,在當地房管部門查詢到奉名下的一套住房。隨後,何又通過城建部門的朋友,進一步落實奉麗娟的具體住址。
2010年9月24日,何與奉麗娟的另一債主小梁來到南寧市,趕到大學路某小區,拿著照相機一路拍攝,小區環境、樓房外觀一一進入鏡頭,他們甚至還在奉的家門前拍照取證。何老板和小梁探訪完畢正欲下樓,就遇到了奉麗娟。據何介紹,對方的臉色刷的一下就白了,條件反射般問了一句:『你們來乾什麼?』
『要錢!』
『可是我現在沒錢!』奉回答。
『別在外面吵,進屋再說!』在何老板的提議下,奉麗娟只得打開房門。在開門一瞬間,小梁提前伸出一只腳塞進門縫。
進入這套面積為百餘平方米的房子,何老板和奉麗娟坐在沙發上談判,小梁則繼續拿著相機拍攝、錄像,奉還試圖阻止。
『裝修相當豪華!』何老板如此形容奉的新房,根據何提供的相片和錄像片段,記者發現奉的新房鋪著木地板,還有櫃式空調、大屏幕液晶電視等電器,窗簾也很氣派。
何說,一談到還債問題,奉就表示『要過段時間纔有錢還』,他和小梁不願與對方過多糾纏,很快就起身走人。
協商還債無進展
法院擬拍賣房產
何老板介紹,他還認識奉的另一個債主韋先生,是奉承包酒樓時的大米供應商。『其實奉的債主很多,有的被欠油錢,有的被欠酒水錢,但他們或者沒有打官司,或者沒辦法找到奉。只有我們3人打官司,並聯合起來追債』。何出示一份自制統計表,按照生效的相關法律文書,奉麗娟應該償還債務總計24萬餘元。
回到柳州,何老板和小梁向法院通報了情況。2010年9月26日,法院下達裁定書,依法查封奉麗娟在南寧市的這套房產,不允許轉讓或抵押;同時依法郵寄裁定書和傳票,希望奉在國慶上班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即10月8日來柳接受調查。法官表示,他們將依法處理這套房產。
然而,奉麗娟在約定時間並未來柳處理債務糾紛。何老板告訴記者,直到半個月後,奉纔和家人一起來到柳州。此後,奉麗娟在一份保證書上簽名,同意自2010年12月起,每季度向何老板支付6000元,按判決書付清為止,『如不守信用,由法院強制執行,後果自負』。
何老板認為,這份保證書相當於一份『還款計劃書』,但還款周期太長,沒有同意。
記者曾聯系奉麗娟,了解她的實際想法。奉承認的確欠了何老板的錢,但她表示,只欠了兩三萬元。奉還表示,當年她認為法院判決不公,卻沒有錢上訴,導致判決生效。『何老板要有誠意(解決此事),應該按實際產生的費用支付,我欠多少就還多少。我要向自治區高級法院申訴!』
一直關注此事的廣西甲天下律師事務所律師何煉日則認為,奉對生效判決確定的支付義務長達多年分文不還,又長期躲避,在被法院執行拘留後,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不得購買不動產或高檔裝修房屋』的規定,情節十分嚴重;奉的行為屬於隱藏財產,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建議何老板等人在繼續申請強制執行的同時,向公安、檢察機關申請立案,追究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刑事責任。
法律人士表示,奉麗娟欠錢不還,卻繼續買房,讓債權人和有關部門耗費巨大的社會成本追債,已經擾亂社會的經濟秩序,有違社會誠信。
目前,柳州法院已根據法律規定,向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郵寄了委托拍賣的相關材料。